汤 波 汤利军
(河海大学 江苏 210098)
2001年7月教育部制订颁布了《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 (以下简称《标准》),指出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课程改革。9月开始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8个实验区实施《标准》,并于2005年在全国正式推广和实施,2008年对义务教育《标准》进行了修订。课程体系的灵魂是国家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国家对基础教育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新课程与现行的教学体系相比,发生了许多变化。体育教育与时俱进,体育课程标准即将取代现行的体育教学大纲,这意味着什么?为什么可以用体育课程标准取代体育教学大纲?以下是对中国原体育教学大纲与《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比较,以期体育教师对新《标准》更好的理解,更有利于推进体育课程改革的进行。
以学科中心体育课程理念建立起来的体育教学大纲,必然是以支配式为主的教学策略。在学科中心的体育课程中,学生被认为是不成熟的,是为将来“进入社会”做准备的。因此,唯有体育专家和教师才能决定他们应该学什么和怎么学。体育既然是一门学科,学生对体育的学习就必须是系统的、全面的,学习的内容(主要是运动技术)自然应该是“科学”的(即以优秀运动员的技术为标准的),教师和教材也必然居于支配地位,反复练习和训练成为主要的教学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