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辉
(乐至县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四川 乐至 641500)
美育,又称审美教育,是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是一种按照美的标准培养人的形象化的情感教育。蔡元培曾说:“美育者,应用美学理论于教育,以培养感情为目的者也。”在学校教育所设置的所有课程中,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它既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又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奠基,其所含的多重功能,决定了它在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在语文教学中要发挥其综合作用,除了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注重语言的积累、感悟和应用,兴趣的培养,熏陶感染,更要注重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的养成,要在语文教学中开展美育,将语文教学的使命体现出来,从而让学生最终实现全面发展,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从内心确立真善美价值的真正追求。
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对美育的要求为:“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应该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然而要达到这一最终目标,仅靠单一的语文素养教育是不够的,还应该把美育引入学校课堂,以陶冶情操为目的,培养青少年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优美的情感、丰富的文化知识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