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周人“祭祖诗”的认知与价值建构作用

2011-08-15 00:42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之德文王祭祖

石 珂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 100875)

《诗经》周人“祭祖诗”的认知与价值建构作用

石 珂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 100875)

周人通过“祭祖诗”追忆先祖,实现族人自我认知和异姓诸侯认知的意图,建立了以“德”为核心的价值体系,确认了周王朝的合法性。以“德”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也同时造成了周代后人对政权合法性的焦虑,他们需要通过祭祖、求德来消解这种焦虑。

祭祖诗;认知;价值建构;合法性

《诗经》中周人追忆祖先的诗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大雅中叙述先祖创立国家基业的诗歌;一类是周颂中祭祀祖先时的颂美之词。《诗经》中的雅、颂并不是完全割裂的两个系统,他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在祭祀活动中二者往往配合使用,分别承担着不同的仪式功能。[1](145-233)所以本文所讨论的“祭祖诗”并不局限于专职祭祀的“颂”诗,而是将雅、颂两部分中有关周人追忆祖先的诗歌既区别又联系地对待,以揭示“祭祖诗”在周代文化背景下的认知与建构作用。

周人“祭祖诗”中,大雅部分的《生民》、《公刘》等诗歌叙述周人祖先事迹,主要承载的是周人族群自我认知功能;颂的部分祈求上天与祖先降福给后人,承载的是价值体系建构功能。而认知与价值建构共同要解决三个问题:我们从何而来、我们政权存在的合法性何在以及我们将何去何从。其中最关键的是“合法性”问题,周人正是通过“祭祖诗”的认知与建构作用来消解政权合法性的焦虑,从而完成自身的文化建构。下面我们将分祖先之功、先王之德、后人之敬三部分,来分析“祭祖诗”是如何以化解“合法性”的焦虑为核心,实现其认知与建构意图的。

一、祖先之功

大雅中《文王》、《大明》等篇目,一般被认为是“周代史诗”,①是周人追忆祖先的诗篇。我们从叙事主题的角度大致可以提炼出四个主题:诞生、迁徙、建造与战争。如《生民》讲述了民族始祖的诞生神话和种植技术的发明,《公刘》则追忆周人在公刘的迁徙和建造进而定居芮水泮的事迹。《皇矣》记述了太王开辟岐山,文王伐密等。这些对祖先功绩的追忆,是周人自我族群意识的体现,解决的是我们从何而来的问题。这些诗篇让周人将自己的族群纳入到了一个可认知的时间系统当中,并给祖先的行为赋予了价值的意义,也就是接下来要讨论的一个重要范畴:“德”。

姚际恒在阐释《皇矣》时有这样的论述:“推原其所生以见其为圣也。”[2](490)认为诗歌中推尊后人的地位是从推尊其先祖来认定的。在其他诗篇中也可以发现类似的情形。如《大明》中这样描述:

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诗人”认为正是由于挚国任姓仲女与他的丈夫王季只做有德的事情,所以才生下了文王。而文王德行很好,侍奉上帝小心翼翼,所以四方国家才纷纷附归。《思齐》中也有类似的说法:

思齐大任,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妇。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惠于宗公,神罔时怨,神罔时恫。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古之人无 ,誉髦斯士。

诗篇通过推尊大任、大姒以及宗公先人之德,来推导出后人之所以有所成就的原因。在这样的叙事中,周人子孙将自己与祖先,将祖先与后人,将自我与后人通过“德”联系在了一起。也就是说周人对自己祖先的追忆,不仅是客观行为的自我认知,还是具有自我价值认同的自我认知。

二、先王之德

《诗经》中周人“祭祖诗”在追忆祖先时,不仅用“德”为祖先的行为赋予价值意义,而且“德”实际上已经成为周人新天命观建构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赵沛霖先生对《诗经》中祭祀诗进行考察,发现“在祭祀祖先的诗歌中,以祭祀文王、武王的为最多,二者合计共 9首,约占69%。”认为有关文王、武王祭祀诗较多的最重要原因在于思想观念方面“强化一种刚刚出现的新的宗教哲学思想——天命观念。”这种新的天命观念便是“天命靡常,唯德是服”。[3]

“德”是周人政权得以存续的依据。这样,“祭祖诗”中对祖先之德的推崇,其重要性就不仅仅在于自我认知,更重要的是使他人认知,让他人认同。下面通过分析《文王》一诗的解释倾向与颂诗中言“德”时的语言的特点来理解这个问题。

首先从《文王》一诗所解释的可以看出,从“文王在上”到“在帝左右”讲的是文王受天命,要解释的是文王开创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从“亹亹文王”到“不显亦世”讲的是文王之德惠及后世子孙,要解释的是作为祭祀者所处的这个政权的合法性。从“世之不显”到“文王以宁”讲的是现在的政权有贤臣辅佐,也同样是解释现在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从“穆穆文王”到“侯于周服”讲的是殷商子孙臣服于文王,并且解释了殷商臣服于文王是因为文王有德而天受命。从“侯服于周”到“骏命不易”则讲殷商之所以灭亡的原因,认为“天命靡常”,而殷商没能修其德而克配上帝。最后一章,则是周人自警之词。纵观全诗,诗歌通篇理都在解释,孙矿云也说此诗“全只述事谈”。[4](861)并且诗歌最后的一句话落脚在“万邦作孚”,体现的实际上是对万邦不服的忧虑。所以诗歌需要急切地通过解释来确定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并让他人对自身合法性也认同。

他人对自身合法性认同的忧虑则涉及到诗歌受众是何人的问题。也就是说《文王》中所做的解释是对谁说的。“侯于周服”到“无念尔祖”一章,方玉润眉批道:“殷之多士亦助祭于周。”[2](475)认为在这样的祭祀场合,不仅有周人本族之人,而且殷商的后人也会到场。其他“祭祖诗”中也有能证明祭祀场合中有他者在场的线索,如《有警》:

有替有替,在周之庭。设业设虚,崇牙树羽。应田县鼓,靴芬祝因。既备乃奏,箫管备举。惶惶厥声,肃雍和鸣,先祖是听。我客庆止,永观厥成。

诗歌对仪式场面进行了大量描写,并且提及了观赏这一礼仪表演的观众——“我客”。根据李山先生的考证,“我客”指的是前来助祭的宋人。而《有警》则为“描绘宋国警师在‘周庭’的演奏活动的乐歌。”[1](181-182)从中可知,周人的祭祀礼仪中是有其他诸侯国家的“客”前来参加的。从《文王》一诗中急于解释的倾向也不难看出周人对其他诸侯言说自身存在的合法性的意图。周人统治者试图通过祭祀仪式构建其政权合法性,并为诸侯国认知、认同周人族群定一个基调,从而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

从颂的语言形式与内容上也能够看出周人用“祭祖诗”进行价值体系建构的意图。

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清庙》)

文王之德之纯。假以溢我,我其收之。(《维天之命》)

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烈文》)……

颂诗中,充满了对先王德行之盛的赞美,而承载颂的仪式也具有国家祭祀的性质,因此其语言具有了神圣的不容质疑性。这样简洁而明确的语言已与大雅中的解释性语言有很大的不同。《国语·鲁语上》云:“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5](154)可见祭祀在当时政治活动中的重要性。所以祭祀中对祖宗之德的肯定便具有了神圣性与权威性。

三、后人之敬

周人建构价值体系的意图并不仅仅针对异姓诸侯,周人族群也同样受到“德”的价值体系的影响。因为“天命靡常,唯德是服”,所以后人在祭祖诗中往往表现出一种敬天、修德的态度,始终处于对“德”的焦虑之中。如《昊天有成命》: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

诗歌首先指出文王、武王创立周朝是受天命的。随后写到成王继承祖父大业,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才能安定天下。《我将》也写到:“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认为周之后人只有日夜小心敬畏天的灵威,才会得到天的保佑。两首诗的背后都隐藏了周代后人的不安与焦虑。他们没有开创之功,只有勤勉治国才能够顺天意。这种对天的敬畏基于“天命靡常,唯德是服”的天命观,也正因为这样的天命观,祭祖诗中文王的德行才显得尤为重要。效法文王的德行,是周代后人保全其政权合法性世世代代有效的根本途径。所以《文王》一诗末尾就强调“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即认为上天的旨意是在冥冥之中而不见的,只能效法文王之德,才能让各邦臣服。所以我们在《周颂》中看到更多的是子孙效法文王以保天下安宁的祝语,而不是祈求实物。如《维天之命》“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表示要遵循文王。《天作》也表示道“文王康之……子孙保之。”《时迈》更是直言祈求美德“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

叶舒宪在《诗经的文化阐释》一书中,对祭祀的原初形式——舞蹈的性质做过如下的描述:

它(法术性质的舞蹈)不仅是对客体对象的追忆与再现,同时也是主体情感意愿内容的外射。并借此种外射而创造出一种旨在把现实同化于自身的虚构情景。[6](15)

这段描述同样适用于周人“祭祖诗”中祈祷之词的阐释。周人对自己祖先的追忆充满了对祖先功绩、德行的无限崇尚之情,并且他们期望通过祭祀,把握住现实,让现实生活也按照他们祈祷的一样:统治者效法先王,德行昭明,克配上帝,让周王朝的基业永远稳固,延续到世世代代。这样的祈求体现了自我认知上对祖先的强烈认同,对以“德”为核心的价值体系的认同。这样的祈祷可以很明确地看出周人族群受到其先祖“制礼作乐”所建构起来的认知与价值体系的深刻影响。“祭祖诗”的认知与价值建构意图不仅仅只是文本意图,它已经进入到了周人乃至诸侯国国人的意识形态深处了。

四、结 语

文章以合法性的焦虑为线索,从祖先之功,先王之德与后人之敬三个反面探讨了“祭祖诗”在认知与价值构建中的意图与作用。周人通过“祭祖诗”追忆自己的祖先,不仅仅是客观行为的自我认知,还具有自我价值认同的自我认知。不仅仅具有让异姓诸侯认知周人族群的意图,也建立了以“德”为核心的价值体系。这一价值体系确认了周王朝的合法性,但以德为核心的价值体系还受到天命靡常的制约,所以周人需要效法先王谨慎修德,“祭祖诗”在周代认知与价值建构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注 释:

①《文王》等篇目是不是史诗,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本文仅强调这些诗篇对周人祖先的叙述性质,所以对“史诗”这一概念不做过多讨论。可参看孙作云《诗经与周代社会研究》,中华书局,1979年,第343-402页。

[1]李山.诗经的文化精神[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

[2]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赵沛霖.关于诗经祭祀诗祭祀对象的两个问题[J].学术研究,2002(5).

[4]陈子展.诗经直解[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

[5]徐元浩.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2.

[6]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张新玲)

The Cognition and Value Construction Function of Zhou Nation’s “Ancestor Worship Poetry”inBook of Poetry

SHI Ke
(College of Literature,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Peking, 100875)

Zhou nation recall ancestors through “ancestor worship poetry”, to achieve the intent of ethnic self-awareness and understanding of different surname nobility, establish a “virtue” as the core value system,confirmed the legitimacy of the Zhou Dynasty. The “virtue” as the core value system also resulted in the Zhou Dynasty descendants’ legitimacy anxiety, and they need to worship, seek virtue to eliminate such moral anxiety.

ancestor worship poetry; cognition; value construction; legitimacy

I206.2

A

1009-8135(2011)01-0086-03

2010-11-20

石 珂(1985-),男,重庆万州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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