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法解雇的法律救济*

2011-08-21 10:14:28李国庆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1年10期

● 李国庆

所谓解雇,是雇主基于单方意思表示,结束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而违法解雇,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定解雇要件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设定了法定的解雇事由、解雇程序、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多重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性条件共同构成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雇义务,当用人单位违反这些法定义务而实施解雇,依《劳动合同法》48条之规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违法解雇的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从严的解雇保护,但与相关国家的规定相比,仍然有许多方面值得审视。

一、“违法解雇”的界定

由于解雇要件上差异巨大,各国法律中对于“违法解雇”概念的认识也千差万别,英、美、法三国在这个问题上的处理模式就大相径庭。

英国法存在普通法上的非法解雇(wrongful dismissal)与制定法上的不公平解雇(unfair dismissal)两个系统。由于普通法上的解雇并没有要求雇主提供解雇的正当理由,因此解雇事由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解雇的效力(蔡红,2002)。非法解雇主要针对的是雇主是否违反了劳动契约中有关预告期等解雇程序,其实际意义属于 “违约解雇”,因此对非法解雇的救济形式就是弥补被解雇劳动者因非法解雇而遭受的损失。而不公平解雇是因制定法而产生的,其目的在于克服非法解雇对劳工权益保护的不周,对解雇事由施加了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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