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 赵光磊
在我国,电信运营商牵头,政府引导和扶持,设备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配合会是一个比较理想的IPv6商用推动模式。
IPv6在2010年成为业内讨论的热点。关键在于IPv4地址的耗尽带来的地址短缺,催生了IPv6这种新型IP技术的发展。然而处于被动发展中的IPv6产业所存在的不足,也让业内专家对其未来能否胜任IP地址的重任产生质疑。运营商方面,在引入IPv6技术的过程中,更多持以慎重态度,如何实现向IPv6技术的平滑演进需要产业链各方的共同推进。
“运营商没有能力推动IPv6的演进,99%的业务应用都是由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来提供的,IPv6需要国家层面来推动。”
—江苏邮电规划设计院 张云帆
IPv6和IPv4是不同的体系,如何实现IPv4向IPv6的平滑过渡是当前的主要问题,而IPv6终端和业务层面的缺失也制约了IPv6的演进。运营商没有能力来推动IPv6的演进,99%的业务应用都是由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来提供的,IPv6需要国家层面来推动。而网络安全方面,IPv6与IPv4没有本质的区别,虽然存在不足,当前仍没有排上议程。
从运营商IPv6的推广进度来看,中国电信现在已经进行到了试商用阶段,中国移动则只是简单的测试,并且局限在网络层面。运营商在应用层面的试点非常少,按照目前的发展进度,IPv4地址耗尽后,只能通过IPv4私网地址以及NAT地址来过渡。
运营商在推广IPv6技术过程中所遇到的尴尬局面已避无可避,IPv6并没有杀手级的应用可以推广,大多数的业务仍是基于原有的IPv4地址,这就需要开拓适合于IPv6的业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