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治安
近年来,黑龙江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化财政同步监督为主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加大收支监督、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有效使用,为实现“促产业、惠三农、重民生、保收入、强管理、提效能”做出了积极贡献。
着眼于全面创新财政监督理念、职能、机制和手段,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非常重视财政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将新时期的财政监督发展与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谋划了“实行专职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同为监督主体,财政业务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各岗位均有监督责任,对预算编制、执行过程及资金使用结果进行全过程监控”的同步监督整体框架,并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财政同步监督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为系统总结近年来全省财政同步监督工作成效经验,研究深入推进同步监督工作的措施与办法,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召开了全省财政同步监督工作会议,专门就加强同步监督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着重强调了“理顺监督主体、明确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措施”的财政同步监督理念,提出了“规范管理、共同参与、统一协调、齐抓共管、资源共享、全程监督”的24 字同步监督运行规范,明确了“监督与日常管理同步,监督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同步,监督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