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创新

2012-03-02 08:27
世纪桥·理论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民主政治理论创新

梁 宏

摘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新一届领导集体,为党内民主建设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和艰辛的理论探索,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丰富和发展了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回顾90年来中国共产党所走过的光辉历程,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民主政治;理论创新;民主集中

收稿日期:2011-12-12

作者简介:梁宏(1961-),女,黑龙江黑河人,中共黑河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党建。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就将“民主”一词鲜明地写在了自己旗帜上。90年来,中国共产党从一个领导人民夺取全国政权的党,变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如今中国共产党已从1949年执政时的440多万党员,发展为今天拥有近八千万党员的大党。回顾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民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总结其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民主建设的理论创新,对于新时期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民主的探索与实践

中国共产党诞生不久就开始探索与实践党内民主。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出发,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党建原则,创造性地解决了我们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对党内民主建设进行了理论探索,逐步形成了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毛泽东的党内民主建设思想内容丰富,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毛泽东党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提供了科学的思想路线。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尤为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党纪党规上为发展党内民主提供有力保障。党的十二大召开及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使党内民主在恢复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针对党内民主的实际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思想,发展了马列主义党内民主理论和毛泽东的党内民主建设思想。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党内民主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灵魂,把党内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核心,党内民主建设从理论、组织和制度等方面得到完善和发展。江泽民在领导全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继承和发展毛泽东的党内民主建设思想和邓小平的党内民主建设思想,形成了江泽民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其内容极为丰富,是江泽民党建思想的组成部分。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强调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在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和完善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构建起由党代会、党委会、党内选举、党内监督和党员权利保障等五大制度所组成的党内民主运行机制。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了一系列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论断和重要论述,不断完善党内民主的理论建设,不断充实党内民主的理论构架,这些重要论断和重要论述,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思想的继承、发展和重大创新。

二、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民主建设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中国共产党在党内民主建设的探索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

(一)关于党内民主的概念

1937年毛泽东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谈到党内民主问题,毛泽东正式使用了“党内民主”概念,这是我党历史上首次提出“党内民主”。1945年刘少奇在《论党》一文中,对党内民主的内涵和实质作了具体阐述。

(二)关于党内民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抗战初期,毛泽东就阐述了党内民主的重要作用。毛泽东还强调:“扩大党内民主,应看作是巩固和发展党的重要步骤,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生动活泼、胜利愉快,生长新的力量,突破战争难关的一个重要武器。”[1](P.529)毛泽东还阐述了党内民主对于执政党的意义。1945年毛泽东在与著名民主党人士黄炎培的谈话中,就中国共产党如何跳出“其兴也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问题作了明确的回答,毛泽东认为民主是将要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新路,这里的“民主”包含了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两个方面。

邓小平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科学论断,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坚持社会主义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之一。邓小平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着重论述了民主是解放思想、推动改革的重要条件。1979年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的讲话中明确提出,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

江泽民在2001年“七一”的重要讲话中第一次提出,要“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的深刻思想,进一步指明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科学论断,第一次把“党内民主”提升到党的生命的高度来认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路径。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的新命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和发展规律有了更深刻的把握。胡锦涛还提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障。”胡锦涛突出强调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任务”,凸显了党内民主建设对党自身建设的重要作用。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论断,把党内民主上升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反映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民主从认识到实践上的高度自觉和清醒。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

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形成了一整套较完整的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和制度,建国以后又有了新的发展。1962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毛泽东集中阐述了民主集中制问题,提出在我国,没有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无产阶级专政也就不可能巩固。毛泽东提出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首要的是以高度的民主为基础,还要以高度的集中作指导。毛泽东对党内民主要达到的目标作了科学的理论概括。1957年毛泽东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2](P.456-457)在1962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重申了这一目标。毛泽东重视与坚持集体领导。早在1948年毛泽东就提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的党的重要制度。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进一步提出了各级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一整套原则和方法。

邓小平对民主集中制作了进一步的科学阐述,指出:“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P.175)邓小平认为,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破坏集体领导。提出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发展党内民主,关键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邓小平还对集体领导的程序和内容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江泽民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制度,也是有效率的制度,强调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强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克服官僚主义的有效形式。1999年1月,江泽民在中纪委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工作方针。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党的文献上首次把“党内民主”与“党的集中统一”联系起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充分反映了“党内民主”与“党的集中统一”共同在党的建设以及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还提出:“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把民主和团结并列,把它的作用并列反映了新一届领导集体不断完善党内民主的新思维。

(四)关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思想

邓小平提出实行党内民主要充分实现党员的民主权利。邓小平指出: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邓小平还提出,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

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党员主体地位”的科学范畴,揭示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质和核心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切实推进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预示着在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建设中,党员主体地位将得到充分彰显。

(五)关于党内民主制度的思想

1978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强调,制度建设不是因为过去党内不存在制度,而是以往的制度和体制缺乏民主、不健全。1979年叶剑英代表党中央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明确提出要使党内民主“制度化、法律化”。邓小平提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国家政治权威有重要意义,强调党内民主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党的十三大报告中第一次使用“制度建设”的概念,明确提出要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进行党的建设的新路子。

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政治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全过程。

胡锦涛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把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布局,强调要“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突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这一党的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把党的制度建设提高、落实、发挥、统合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六)关于中国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的思想

毛泽东认为对共产党进行有效的监督,必须形成一个监督体系,包括党内自我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等等。

邓小平1956年在党的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提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1957年邓小平在西安干部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这种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邓小平将监督的主体分为三类,使党员形成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的局面。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指出,要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邓小平十分重视如何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成效的问题。邓小平认为,除了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还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江泽民强调,要把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放在突出地位。江泽民提出了要加强对党的高级干部和“一把手”的监督。

胡锦涛在纪念建党85周年讲话中提出,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2011年1月,胡锦涛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强化制约监督,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这既扩大和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又为人民群众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指明了具体路径。

新时期新阶段,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自身建设的双重任务,要积极扩大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实践研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郑易平.论邓小平对列宁党内民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9,(8).

[5]杨鸣芳,龙涛:邓小平关于党的组织形式现代化的思想及其启示[J].重庆行政,2009,(8).

[6]曹普.制度建设是党建总布局的核心[N].北京日报,2009—12—07.

[责任编辑:周来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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