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体制模式分析——兼论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影响

2012-03-15 02:29程文亮
关键词:系部工作部门公安院校

程文亮, 汪 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0 引言

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从公安院校建校之初的军事化、半军事化到现在的警务化管理[1],走过了一段不平凡历程。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从严治校、培养合格公安专门人才的一项基本措施,是公安院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一大特色,是公安院校区别于其他院校的一个重要标志。

关于警务化管理的体制,公安部政治部在2000年颁布施行的《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中指出:“公安院校设立学生处(科),在院校党委、院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警务化管理工作”,“公安院校学生按大队、区队、班的建制进行管理”,“学生大队在学生处(科)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系(部)协管”。但从实施警务化管理起,其体制问题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争论,它成了公安教育界的热点,也是横亘在公安教育者面前的一个难题。不少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体制也曾几易方式,各公安院校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合自身的管理体制。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统管模式、分管模式和统分结合模式。

1 统管模式

统管模式又称为学生工作部门主管模式。其组织结构形态如图1所示。统管模式中,以学生工作部门管理为主体,以大队、中队、区队为组织结构,党团组织建立在大队、中队、区队上的分年级分专业的学生管理体系。统管体制与《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相一致。目前部属公安院校中刑警学院,省属公安院校中天津、甘肃、安徽、四川、广东等地实行该模式。部属院校中公安大学2002~2009年也采用该模式。

1.1 统管模式的突出优势

1)有利于整合管理资源,降低管理成本。统管模式改变了各个教学系部均设立学生管理机构的模式,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

2)有利于内部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统管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克服学生多头管理的弊病,能够加大各学生大队、中队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特别是在面对重要工作任务或大型活动时,能够集中发挥集体力量大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3)有利于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防止走样。学生工作部门是学生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各学生大队、中队和区队是贯彻者和落实者。在统管模式中,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合而为一,能够最大限度防止走样变形,确保落到实处。

4)有利于上传下达,确保指令畅通。由于大队、中队、区队都在学生工作部门一个体系中,能够更加有效地将学生的情况收集上来,将院校领导的指令迅速、准确地传达下去,有效形成整齐划一的行为规范。

图1 模式1:统管体制组织结构图

1.2 统管模式的主要弊端

1)在体制层面削弱了教学系部与学生的联系,降低了各教学系部参与学生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虽然在该模式中要求各教学系部“协管”,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体制机制的缺失,“协管”往往变成“不管”,客观上造成了教学与管理“两张皮”现象。有学者认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应在明确学生警务化管理“以条为主”体制的同时要增加“条块结合”、“全员育人”的条款[2]。

2)统管体制不利于学生专业归属感的培养。以按年级划分为原则组建的各学生大队,在学生毕业后,该大队即被改称为其他名称,学生往往缺少“娘家”的感觉,其专业归属感大大降低。

3)统管模式自成系统,外部监督力量难以延伸到其体制内部,对管理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往往凭借管理者的自觉和自我行为控制,外部监督力量的削弱甚至缺失,对如何保证警务化管理的公正廉洁性提出了挑战。

4)自上而下的工作模式,导致基层管理者被动应付上层管理者的各项要求,减少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学生而言,始终处于被动式的服从状态,缺乏主体意识。同时,由于统管体制中各大队学生均来自同一年级,缺少高低年级学生之间的传、帮、带,影响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形成和发挥。

5)统管体制中,管理部门与学生是一对多的关系,对管理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容易形成因学生激增而带来的学生工作部门穷于应付的困境。特别是学生工作部门领导这一层级,由于管理幅度很大,对其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分管模式

分管模式又称为系部主管模式。其组织结构形态如图2所示。该管理体制以系部管理为主,党团组织建立在各个系部(内设大队),学生工作部门与各系部(内设大队)是指导和监督关系的学生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与普通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基本相同。目前,部属公安院校中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省属公安院校中辽宁、江西、山东等实行该模式,公安大学在2002年之前也一直实行该模式。

图2 模式2:分管体制组织结构图

2.1 分管模式的突出优势

1)能够遵循普通院校学生管理的规律,突出教学系部管理主体的作用,有利于教师责任意识的提升,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有利于学生专业精神的培养和专业知识的塑造。

2)淡化了行政办学的色彩,依托各教学系部,能够有效加强学生学术交流、实践教学以及就业指导等工作,使学校充满了学术氛围和人文气息,有利于学生把主要精力转到以知识学习和技能培养为主的轨道上来。

3)能够形成警务化管理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局面。学生工作部门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学校警务化管理统一规范的制订和指导,同时监督各教学系部(内设大队)的执行情况,决策、监督与执行三者之间有分工、有制衡,能够形成责、权、利的合理分配。

4)能够发挥各教学系部的自主性和特色,各个教学系部负责管理自己的学生,能够增大管理主体范围,降低管理的难度。有利于各教学系部主动性和创新精神的发挥,容易形成百花齐放的生动活泼局面。

5)有利于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意识的培养。分管体制有效克服单纯遵守行政命令的被动因素,发挥各教学系部的传统和高低年级的传帮带作用,突出主体精神的塑造。

2.2 分管模式的主要弊端

1)分散了管理资源,增加了管理成本。各教学系部均要设立相应的学生工作部门和人员,从而在机构设置上出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局面,不能有效整合管理资源,影响了工作效益。特别是学生规模较小的系部,其管理成本就更高。

2)分管模式中第二层级(教学系部)管理幅度增加,客观上加大了系部与学生工作部门之间、系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成本,影响学生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的形成。

3)容易产生标准不统一、政令不畅、信息失真等问题。由于学生工作部门和教学系部分属不同的子系统,在执行学校命令、指示过程中,各系部往往结合自身实际来具体落实,不可避免地出现从本部门出发变通落实有关规定的现象发生,从而出现标准不统一、传递速度慢甚至政令不畅、效率低下的问题。

3 统分结合模式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统管和分管两种体制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有内在的优势和先天的不足。如何最大限度地结合两种体制的优点,最大限度地克服两种体制的弊端,不少公安院校也在积极地进行探索,尝试“第三条道路”。统分结合模式在这种形势下浮出了水面。其体制设计思路如下。

3.1 整体上实行学生工作部门统管,同时改革学生大队设置方式

这种设计体现了《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的精神,由学生工作部门统管警务化管理工作,有利于发挥统管体制的诸多优势。

在学生工作部门内部,改革学生大队设置方式,重组学生大队。将原“按年级划分大队、按专业划分中队”的设置原则变更为“按专业划分大队、按年级划分中队”。改革后的体制保证了各个大队名称直接与教学系部相对应,如侦查大队对应侦查系,治安大队对应治安系。这种变更在体制上为实现统分结合奠定了基础。

3.2 发挥教学系部优势,明确并落实教学系部在学生工作中的职责

实现统分结合,关键是要在学生工作部门与教学系部的结合上下功夫,通过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设计,明确两个部门的工作职责,调动两个部门的积极性,实现“条”“块”的有机结合。

1)教学系部领导兼任学生大队领导。发挥教学系部的优势,找准教学系部做好学生工作的着力点,明确教学系部的职责,与学生工作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相互补充的局面。根据既往经验,可由系部党总支书记担任学生大队教导员,教导员相比于学生大队大队长来说,是“虚职”,不直接参与学生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专业精神的培养、学风建设、课外科技文化创新和思想政治教育等。

2)系部选派教师担任学生各区队班主任。公安院校中,警务化管理的实施主体是中队长,中队长在大队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系部为完成好自己承担的工作职责,选派教师担任学生区队的班主任。相比“中队长”队伍的专职而言,“班主任”属于兼职,直接归系部党总支书记(也即学生大队教导员)领导,是系部职责的具体履行者和实施者。为确保班主任队伍真正发挥力量,有必要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明确班主任工作的内容、流程及工作标准,班主任工作由系部党总支书记(也即学生大队教导员)和学生共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待遇、职称评定等紧密挂钩,确保班主任制度顺利实施。

3.3 构建“教”“管”联系渠道和工作机制,实现统分有机结合

学管部门和教学系部要建立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增强学生管理组织和教学管理组织二者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使二者的组织目标达到相对的统一。通过建立教师联系卡、举办专业教育、指导学生科研、开展学术讲座、指导参与学生活动等形式,丰富统分结合内容,形成齐抓共管、全员育人的工作局面。

可见,统分结合模式是在学生工作部门统管的基础上,通过体制机制上的设计,促使各教学系部参与到学生工作中来,从而有效克服“教”、“管”两张皮现象,实现育人合力。

4 警务化管理体制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公安教育的生命线。培养和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专门人才是公安院校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公安院校一直非常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探索工作规律,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改进工作方法,形成了具有鲜明公安院校特色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其中,将警务化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严格管理与全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融合是公安院校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警务化管理体制的不同,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方式、途径、措施、成效等亦有不同的影响。

统管模式中,对学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重要节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形势政策教育活动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往往因其自上而下、参与面广、集中性强、针对性突出而产生良好的效果。这一点,在各公安院校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忠诚警魂教育、纪律作风养成教育等方面得到了检验。

分管模式中,能够充分发挥教学系部丰富教育资源的优势,将教学系部优良传统、专业教育等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地结合、融入起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动性和细腻度。分管模式能够强化教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意识,要求任课教师善于在“教书”与“育人”上下功夫[3],能够利用课堂教学和自身专业素养和人格魅力等,全方位地对学生发挥教育作用,切实体现高校教师每一个人的育人职责,发挥每一门课的育人功能,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

统管模式的优势往往是分管模式的劣势,而分管模式的优势往往是统管模式的劣势,这就要求针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同目标和内容,发挥不同管理体制的各自优势,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

5 结论

综上所述,警务化管理的各个不同体制,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弊端,没有完美无缺的管理模式。对于公安院校来说,应从各自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本校的不同发展状况加以选择。统管体制体现了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特殊性,是大多数公安院校建校伊始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它在办学层次较低、招生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分管模式体现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的普遍规律,对于具有系部管理传统、办学规模较大、办学层次较高、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公安院校可以采用;统分结合模式能够兼顾普通高校学生管理的共性和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个性,对于具有统管历史、办学层次较高、办学规模适中特别是多校区学生分散的公安院校比较适用。需要强调的是,自2008年开始,不少公安院校开始招收政法机关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此类学员往往已经在普通高校完成大学教育,在公安院校2年学习期间除了接受系统的公安专业知识教育外,更主要的是接受警察意识培养和纪律作风养成教育,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得知,对该类学员管理采用统管或统分结合模式在教育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体制优势。

[1]王海燕,郭睿.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模式探讨[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

[2]李春阳.对《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的几点认识[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4).

[3]闫继忠.关于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几点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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