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勇 张 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 43007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成就突出,但由于各地自然、历史、经济条件的差异以及国家政策、制度设计的原因,致使各地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并已成为制约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平的突出因素。公共卫生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文以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为样本,运用泰尔指数分析方法,集中研究我国中部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整体差异、省际差异和城乡差异,以从不同角度揭示该地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以期为我国中部地区乃至全国范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实现路径。
Murillo(1994)在对不同层次医疗保健消费服务的研究中发现,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收入越低,医疗消费对收入的弹性越大;而在较高级的医疗卫生服务领域,这种弹性关系很模糊,并且在不同的人群和不同的服务类型中相差悬殊。Acheson(1998)认为,可避免的健康不均等现象的产生有如下原因:医疗卫生质量、服务可及性的变化,以及如财富、生活方式、遗传和环境等卫生服务控制之外的因素变化。Wagstaff等(2000)认为筹资公平可以从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两个方面来度量。他们提出卫生服务利用的公平性主要是指有同样医疗需要的社会成员接受或利用了同样的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