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贤德 冯寿忠
* 本文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关于《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的研究”项目基金资助。(编号:08JC740020)
1985年12月,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和广电部联合发布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下简称《审音表》),使纷繁复杂的汉语异读现象的审订从此告一段落。二十多年的语言实践证明,《审音表》审订的读音,基本上已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尤其是统读词,大大方便了方言区人民学习普通话。毋庸讳言,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审音表》也有不少瑕疵(赵贤德2010),需要尽快修订,以利社会应用。本文主要针对《审音表》的审音范围方面,谈谈一孔之见。
《审音表》共审订了839条异读词,其中审定为统读的有586条,审定为一个读音的有132条,审定为多个读音的有121条。其中后两项为多音字的异读,共253条。事实上,现代汉语异读词远远不止253条。《新华字典》(1990)列有多音字735条,《现代汉语词典》(2005)列有多音字928条,《现代汉语多音字手册》(现代出版社,1999)列有多音字1045条。据此,说明尚有数百条异读词没有审订。这就造成了异读词审音的真空和无序状态,从而导致人们对异读词的误读。因此,我们认为《审音表》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适度扩大审订的范围:
1.人名、地名中的异读音。《审音表·说明》指出:“人名地名的异读审订,除原表已经涉及的少量词条外,留待以后再审。”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审音表》一直没有修订,对人名、地名也没有再审。但是人名、地名的读音问题是大量存在的。
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名、地名,由于没有一个客观的读音标准,所以很容易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