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松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40)
政治社会学视角下林业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构建
王青松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40)
林业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组织,同时也是社会组织,具有社会性,因此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从政治社会学视角,提出林业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生态责任、文化责任,并从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角度,提出林业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具有的重要政治社会价值。
林业企业;政治社会学;社会责任;价值
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生态环境问题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人类的生存质量与环境的关系密不可分。2009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强调,“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因此,现代林业企业在寻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如何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以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是当前林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林业企业社会责任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迄今为止学术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学术界公认的完整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是由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1924年提出的,他认为企业在生产商品获取利润的同时也应关注产业内外各种群体的需要,企业的经营应该有利于增强社区服务水平,为社区利益作出贡献,社区利益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衡量尺度,应远高于企业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