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岩
[摘 要] 高等音乐学府一方面要遵循现代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体制机制设置操作,因此在教育管理和教学理念指导是呈现出科学主义和结构主义倾向的,然而另一方面又必须面对音乐作为一门启迪人类精神与生命体验的艺术所独有的情感意识。而在教育体制改革和新课程精神的指导下,一场教育理念的回归运动掀起了。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重点探讨高等音乐教育如何贯彻生命意识与人文精神在教学中的实现和发挥。
[关键词] 高等音乐教育生命意识人文精神构建
课题背景:本论文的研究是依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重点课题项目》——五项全能音乐教育理念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可行性研究(课题批准号:GLA02043)之子项目之一“音乐教学方法”课题而展开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
生命意识与人文精神——高等音乐教育使命所在
作为一门最为古老的教育形式之一,音乐学在遥远的古希腊时代就被柏拉图确立为具有引导人的心灵和人格走向至善功效的艺术样式。在柏拉图的世界里,音乐具有强大而厚重的教育功能,尤其是对心灵和人格的教化作用可谓深刻而绵长,而将音乐教育的终极任务定位在对至善的追求和实现,对美的爱。音乐能够使人认识到勇敢、宽容、节制、高尚等正面的人类品质的功能,从而将这一目标嵌入人最基本的生活世界和社会实践之中。而直至现代社会,音乐的教育功能仍然能够在涤荡心灵、陶冶情操、激发人类生命意识和崇高精神追求方面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