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彤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吉林 长春 130031)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和股票市价总值都有很大的增长,股票市场已由当时的“消息市”逐渐趋于理性化。其中,公开披露的公司盈余管理也成为投资者决策时的重要衡量标准。盈余管理的信息含有很具说服力的数字,它们是公司分红、债务契约、政治成本等政策变动的重要参数,间接影响着公司股票价格;更有可能使公司获得上市资格、上市后的配股资格、维持良好企业形象等。因此,作为公司管理者很愿意根据自身要求采取各种手段对盈余进行适当的调整和管理。
但在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尚未完善的时候,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对盈余管理的操控来粉饰业绩,严重影响到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这使得公司投资者无法通过查看盈余信息来判断公司业绩的好坏,给他们的投资者造成了伤害,也使得投资市场鱼龙混杂。
2006年,国家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参照执行。新会计准则更新了1项基本准则与38项具体准则。那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否使得盈余管理被滥用的状况得以改善呢?本文就盈余管理的定量衡量、新准则内容的变更、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等问题进行探讨。通过新会计准则对抽样公司数据进行WILCOXON秩和检验,以证实新会计准则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并分别对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存货计价、合并报表等方面构成不同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