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富

作为一家处于高速成长阶段的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我时刻关注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不仅总结了国家过去的发展成果,也为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绘就了宏伟的蓝图,指明了方向,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的支撑和保障。
在保障房建设方面,十八大报告指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中,报告提出“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这些都将为我们这样一家以保障房建设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为主要业务的企业提供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让作为一线建设者的我,在亲眼目睹我国保障房建设成果和深切体会到国家对保障房建设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重视的同时,也感受了民营企业在推进这些工作时面临的很多困难。
首先,保障房建设缺乏完整有效的法律保障。目前,国内尚未形成适于基础设施投资BT、BOT模式的通用合同文本,缺少较规范的招投标工程索赔、经济纠纷的政策和法规,如果在合同条款、法律文件、政府诚信、银行信贷、工程施工等具体工作中发生问题,缺乏完整有效的法律保障。其次,资金回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