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光
部门预算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我国部门预算制度从本世纪初开始推行实施,是当时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所谓部门是指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会计单位,包括政府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和事业单位。公立高校作为事业单位被纳入部门预算改革的范畴。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前,高等学校的办学经费全部来自财政拨款。学校每年向财政或有资金分配权的主管部门上报年度经费收支计划,财政或主管部门按计划下拨经费。在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下,高校没有综合预算,资金管理分散且混乱。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办学经费来源的日益多样化,财政拨款占高校办学经费的比例越来越低,单纯以财政拨款收支为内容的年度经费收支计划已远远不能满足大学财务管理的需要,包含各类资金的综合财务预算势必取代传统的经费收支计划。从1998年开始,随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高校全面取消了预算内资金与预算外资金分别核算的模式,强调学校为预算的主体,按照“统收统支”的原则实行综合预算财务管理。2004年,部门预算制度开始在高校推行。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部门预算改革之前,国内各高校对于综合预算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普遍缺乏认识,高校财会工作亟需关于综合预算的政策规范与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