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荣德 俞 金 吴佳丽
教师职业道德历来是教师教育的重要内容。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说过:教育的唯一工作和全部工作都可以归结在“道德”这一概念之中①赫尔巴特:《论世界的美的启示为教育的主要工作》张焕庭译,《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4年,第249页。。我国的师德教育源远流长,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存在着视野不够开阔,目标单一,缺乏层次,效能亟待提高等问题。对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人民日报》,2010年7月30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继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后,2011年12月首次印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而产生的物质利益原则、竞争机制也逐渐引入教育活动,带来了教育活动中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必然带来教育活动重要主体——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为的变化。调查发现:当前我国师德状况的主流和基本面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