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庆顺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天津 300191)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民办学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的基础,也是现代民办学校制度的本质特征之一。为了了解天津市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建议,由市教委社会力量办学处、市民办教育协会、部分区县教育局民办教育科、部分民办学校校长和市教科院共同成立了“天津市民办学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课题组,对天津市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查。
课题组自编了“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问卷,从四个方面进行设计: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情况,治理结构的运行情况,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教师情况,答卷人对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认识和态度。
课题组于2011年10~11月底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在部分民办学校召开了座谈会。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60份,收回55份,有效问卷55份,回收率为91.7%,所得数据用SPSS17.0处理。
本次问卷调查,从学校类别上看,学历教育31所,占总调查学校的56.4%,非学历学校24所,占43.6%。从学校类型上看,幼儿园20所,占36.4%;小学9所,占16.4%;初中4所,占7.3%;高中2所,占3.6%;完中校10所,占18.2%;从幼儿园到高中1所,占1.8%;从小学到高中2所,占3.6%;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各1所,占3.6%;职业学校5所,占9.1%。基础教育学校是本次调研重点,共48所,占调查学校总数的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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