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虚拟零排放”理念的黑色GDP计算与探讨

2012-07-25 08:15卢小丽钟定胜益心虹俞俏翠
统计与决策 2012年14期
关键词:黑色废水核算

卢小丽,钟定胜,益心虹,俞俏翠

0 引言

GDP作为一项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总量的单项指标,虽可描述当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但具体核算过程中却忽略了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能考虑环境污染的外部效应。正是在这种忽视环境的核算方式的引导下,某些地区以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破坏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学术界早已意识到使用GDP来表示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与经济的增长和发展状态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与不足,并尝试寻找一种新的核算体系来纠正原有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于是GDP的“绿化”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实践。GDP的“绿化”即是将环境视为一种生产资本,并在核算过程中扣除这个部分(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损失的价值),绿化后的GDP即为绿色GDP(简称GGDP)。GGDP指标不光考虑了人类活动的“正面效应”,还考虑了环境的“负面效应”,总言之即是指扣除了自然投入与生态损失之后的一个新创造的真实的国民财富的总量。

现有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普遍都缺乏横向可比性,虽然有许多核算方法如SEEA一样“漂亮、详细”,但均存在过于复杂、数据难以采集、操作不便、通用性差等缺点,导致这些现有核算体系均未能被国际社会和学术界普遍采纳和应用。针对上述问题,在前期的理论研究[1]中我们在分析了当前一些学者的观点后,提出了基于“可持续原则、效用衡量原则、横向可比原则、数据易采集原则”下的社会总效用衡量的“零排放”GDP概念。即在核算期内因当期的国民经济活动所造成的全部环境、生态资源损失应当由当期的虚拟环境修复部门补足,并给出核算公式如下:

该模型在计算过程中使用社会平均治理成本,由于该项成本有较强的稳定性,理论上可避免估价不稳定的现象出现。相比现有核算模型而言,笔者认为基于社会总效用衡量“零排放”绿色GDP的核算思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核算结果的不稳定和不可比问题,该模型通过引入虚拟零排放概念以及设置虚拟环境修复部门,采用社会平均治理成本来计算当期绿色GDP,在操作上较SEEA等体系简便,数值上也相对稳定,数据来源也较为简单,同时由于计算结果相对稳定,可进行国与国或历年间的比较,因此虚拟零排放下的核算模型或许能为绿色GDP核算提供一种新的思路与方法。

然而,“虚拟零排放”模型还只是个纯理论模型,在我们的前期研究中尚未给出其相应的核算框架与计算路线、方法。本文将在“虚拟零排放”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建立该思想下的核算体系、计算路线以及数据标准化处理方法,并对全国112个重点城市的水污染进行实例计算和分析。

2 核算模型及计算方法路线

2.1 绿色GDP核算模型框架的建立及其流程

本文所采用的基于社会总效用衡量原则的“虚拟零排放”核算模型,其计算方法如式(1)所示。该绿色核算模型主要分为三个子项:(1)原有核算体系下的GDP值。(2)环境修复费用(即虚拟环境修复部门下产生的“清污”费用,包括两部分:用于完全修复环境生态破坏的生态工程费用及污染物排放后经虚拟治理后达到“零排放”标准的治理费用)。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零排放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零排放,而是指排放时满足某种标准、规范下的要求,因为严格意义上的“零排放”在现实世界是几乎不存在的。本文以水污染损失计算为例,并以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作为衡量零排放的标准,若当地环保部门制定的排放要求较严格时,可使用国家一级A的排放标准。(3)环境修复创造的新价值。环境修复也可视为种生产活动,在实际修复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类劳动,同时也可带来环境经济的正效应,因此在环境修复活动中会创造出一定的新价值。但是,由于当前统计数据有限,在目前阶段,本文只能考虑前两部分,而对于环境修复带来的正面效应暂不纳入核算中。此外,由于现阶段学术界对于生态破坏损失的核算研究很不充分,远未形成可靠且统一的核算方法,所以本文将完全修复环境生态破坏的生态工程费用也暂作忽略,只计算污染物虚拟零排放的治理费用部分。

综上,在逻辑结构上,本文按污染物形态分项建立三个子账户,即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并归类计算出相应各环境污染损失项,其主要的核算框架见图1。

图1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框架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又可分为以下三个步骤(见图2)。

第一步:进行环境污染物实物量核算,将污染物按污染物状态归类于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三个子账户,并按类统计其产生量、处理量、排放量(未达标排放量/未治理量)。其中产生量为当期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总量,数据来源可直接采用相应的统计年鉴或数据;处理量为经过环境治理设施或生态工程后达“零排放”标准下的污染物量,数据来源可直接采用相应的统计年鉴或数据库;而排放量(未达标量/未处理量)即指未经过环境设施或经过处理后仍未达到“零排放”标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去的那部分,本文将未达标治理量与未经过处理的污染物混合在一起进入虚拟环境修复部门治理。这就是环境污染的“主力军”,会引起环境质量的恶化,对经济产生负作用。可根据式(2)计算出当期环境污染物的排放量,即可编写实物量统计表如表1。

第二步:进行价值量核算,即将实物量统计后经货币化处理,最后纳入现有核算体系中。环境污染治理费用包括实际污染治理费用与虚拟污染治理费用。经过现有工艺与工程处理后的污染物所需费用即为实际污染治理费用,一般从环境年鉴中可得到。而对于未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染物所需的虚拟治理费用,即环境赤字。本文通过设立虚拟的环境修复部门来计算这些污染物进行虚拟治理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于该概念与传统的绿色GDP有所不同,本文将其称之为“黑色GDP”,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图2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流程图

公式(3)中的未治理量为实物量统计中的数据,社会平均治理成本可通过调查统计得来。此公式在进行价值量核算时可有效的避免采用估价方法带来的不稳定问题。其主要原因为社会平均治理成本在一定时期内且一定程度上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且该值由当前的技术和社会生产力水平决定。故采用社会平均治理成本得到的环境损失价值亦相对稳定,可有效的避免了SEEA等现有核算体系中存在的估价不稳定的缺陷。

第三步:计算经环境调整的绿色GDP。方法是将GDP扣除虚拟环境治理费用,得本文所定义的绿色GDP,即:GGDP=GDP-黑色GDP。

2.2 虚拟修复部门的设置、社会单位平均治理成本的确定与标准化处理

价值量核算中本文在计算虚拟零排放治理费用时采用设置虚拟环境修复部门(即假设存在若干个处理设备或处理站)来对排放量进行处理。具体操作步骤如图2中环境修复部门相关步骤所示。

首先,调研相关环境修复部门的运行数据,分别按设计处理规模、处理工艺、污染物排放情况(达到虚拟零排放标准)分类统计各项运行成本,平均加权后计算出各类设计规模下能达到虚拟零排放标准下的单位运行成本。同时本文采纳按人口数量划分城市的方法,具体分为大型、特大型城市,中、小型城市,小城镇三个类别。在调研环境修复部门相关数据时按上述城市的规模大小找出该三类城市环境修复部门现有最大处理规模。

其次,统计当期环境污染物存量即未治理或未达标排放量,以确定虚拟环境修复部门的处理规模和虚拟污水处理厂的个数。在设定环境虚拟修复规模时应注意选取适宜的规模,原则上不超过需核算城市的现有处理最大规模为准;若该城市本没有环境修复部门的话,则采用该类城市规模下的最大现有规模为准。这是因现实生活中环境修复部门的规模设置往往与人口、经济、空间布局等因素有关,有一定的适度规模。如未处理/未达标污染物的日处理规模达不到该类城市现有最大规模,则应按前文计算社会平均单位治理成本时所设置的分段规模选取适宜的虚拟处理规模。应注意的是若该城市的日处理规模超过了该类城市的现有最大规模时,则应优先设定多个该城市最大规模下的环境修复部门(即污水处理厂),扣除优先设定的最大规模下的环境修复部门的设计规模后,余下的未治理量则按照计算社会平均治理成本时的规模分段,从大到小选取。

3 全国重点城市水污染虚拟治理费用实例计算与操作步骤

3.1 水污染环境实物量统计计算

因数据来源有限,无法获得多年统计数据,故本文以2005年全国112个重点城市水污染(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种植业与养殖业等并没有纳入计算)损失为例,计算各城市当年水环境污染损失量。首先确定其核算范围为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核算指标主要为废水产生量、处理量、排放量三项。工业废水产生量与处理量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生活废水本文主要讨论的为城市生活废水。城市生活废水排放量与处理量也均采用统计年鉴中数据。其次根据公式(2)计算出各城市下废水未治理量/未达标量总量列入表2。需要说明的是表2中未治理量/未达标量总量包括了工业废水排放量与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两部分,工业废水排放量为工业废水产生量和达标排放量之差,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量之差。

表2 全国重点城市污水排放量实物统计表 (万吨)

3.2 水污染环境价值核算

3.2.1 水污染平均治理成本的确定

根据《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汇编》[3]中的数据,分析整理后,按设计流量、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情况计算污水社会平均社会治理费用。原则上在出水水质为一级B标准下选取有效数据,若条件允许或当地排放标准比国家标准严格时,则在国家一级A出水标准下选取。将日设计能力划分四个层次:0~4万吨/天、4~10万吨/天、10~20万吨/天、20万吨/天以上;同时将处理工艺也简单分为传统活性污泥法、氧化沟、SBR与其他四类,加权平均求得各阶段规模下的社会平均治理成本见表3,单位成本分别为1.75元/吨、0.77元/吨、0.72元/吨和0.69元/吨。

表3 不同处理规模(日/吨)下的社会平均污水处理成本 (元)

3.2.2 黑色GDP计算

假设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为虚拟零排放的最低标准,计算当期污染物的日处理规模与虚拟零排放标准下不同处理规模的运行成本及虚拟治理规模的设置与单位运行成本的选取具体参照图2。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当期污染物日处理实际需要规模大于该城市的现有治理最大规模时,则虚拟治理规模设定以该城市现有最大规模为准;但若该城市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话,则以该城市的同类城市的最大现有治理规模为准。计算的日处理规模小于该城市最大规模时,则以实际计算的日处理为虚拟治理规模。对于大城市、特大城市,其虚拟修复规模上限可超过20万吨/日,若当期日处理规模值没有超过20万吨,则根据前文计算社会平均治理成本时规模段(0~4万吨/日、4~10万吨/日、10~20万吨/日)选定适宜规模,并选取相应规模下的单位运行费用,根据式(3)计算环境虚拟修复部门所欠下的环境债,同时计算黑色GDP:

3.3 数据讨论与建议

按上文所述步骤,计算2005年全国112个重点城市的全年水污染损失值,并与2005年各城市的实际治理运行费用列入表4,由表4可见所列全国重点城市水污染黑色GDP所占比重平均约为0.519‰,且在0.1~1‰之间分布较多。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文的测算范围仅涉及了工业废水与城市生活废水两个方面,农业废水的污染损失因国内公布的环境统计数据不齐全,并未纳入测算范围;同时在前文关于黑色GDP的定义中可以看出,黑色GDP仅为一笔环境欠账,属于将污染物治理后达到虚拟零排放标准下所产生的一笔费用,因此黑色GDP不仅数值上较小,而且黑色GDP占总GDP的比重也显得很小,大大低于用损失法计算得到的污染损失。分析表4可见资源性城市(除克拉玛依、唐山、邯郸)黑色GDP所占的比重都在0.5‰以上,更有甚者如石嘴山、铜川、抚顺、大同四个城市黑色GDP比重超过了1.1‰。而全国消费量总量在前30名的城市,其比重大多在0.5‰以下。虽有个别资源性城市黑色GDP比重出现0.5‰以下的情况,但在总的趋势上,资源性城市黑色GDP比重普遍比消费性城市大。消费性城市的黑色GDP比重普遍低于资源性城市,说明资源性城市在经济发展中过度倚重资源的开采加工,加之目前资源利用技术水平普遍不高,以及可能存在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有意忽视。

表5 东部、中、西部、东北部黑色GDP比重分布表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区域分法将上述112个重点城市列入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四个经济区域,计算出东部、中部、西部与东北部地区的黑色GDP平均比重为0.348‰、0.745‰、0.849‰、0.482‰,并分四个地区统计各比重段的城市个数,得到表5。由表5可见东部大部分地区的平均比重在0.5‰以下,中部地区绝大多数比重在0.5~1.5‰。根据2005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全国河流、湖泊、水库的水质状况评价显示:西南诸河、西北诸河、长江、珠江和东南诸河5个区水质较好,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97~66%;而黄河、海河、松花江、辽河和淮河5个区水质较差,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40~31%。由上述可知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等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河流水质较好,而像东部地区的海河、淮河、长江下游地区的太湖流域等水质情况较差。这与表4、表5的分析结果并未呈现正相关,究其原因为地区实际水质情况也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关。总体来说东部发达地区的经济规模比较大,排入水体的污染物较多,而且又在下游,故环境质量会出现相对较差的情况。值得关注的是,中部西部地区经济规模较小,黑色GDP比重就如此大,这就意味着如若不加强环境治理,当地的环境污染会更加严重,因此要求中西部大开发时更应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免环境进一步恶化。

表4 全国重点城市黑色GDP(万元)及其比重(万分之)

根据环境质量公报(2006)数据显示:我国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量从2000年的415.2亿吨增长到2005年的524.5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76.9%增长到91.2%,城市污水处理率由33.15%增长到52.0%,已取得可喜的进步。但是经计算112个重点城市2005年全年水污染环境赤字总和就已经达64.34亿元,也从侧面表明了这些城市当年在废水治理方面仍有较大缺口,特别是城市生活废水上的治理力度仍相对薄弱。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用水量出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但是生活废水治理的配套治理设施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建设,甚至不少地区根本就没有生活污水的相关处理设施(如表5中的牡丹江、九江、宜宾、金昌),大量的未经治理的生活污水流入水体给当前水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总体说来,就生活污水治理率来看,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的技术状况与发展规模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笔者认为,在城市污水治理方面我国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通过多渠道的资金融合,接纳和鼓励外资、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和运营的政策体系,实现投资、融资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大力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从而控制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同时加快对污水收费体系的完善,也可为污水企业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从发达国家水环境治理的经验来看,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左右的发展阶段,往往会进入工业化、城市化给环境承载带来巨大压力的阶段,现阶段我国人均GDP已达3000美元,距离5000美元已不远,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应继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健全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持我国经济社会健康的发展。因此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应成为控制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在东部发达地区应主动优化产业结构,集中力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及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从总量上减少污染物产生;而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更应注重环境,不可走东部地区发展的老路。

4 总结与探讨

本文采用“虚拟零排放”的核算思想,在此基础上通过设置虚拟环境修复部门并引入社会平均治理成本和黑色GDP的概念,研究了用以计算黑色GDP的核算体系、计算路线以及数据标准化处理方法,并以全国112个重点城市的水污染计算实例加以说明分析。在核算中由于使用了社会平均治理成本这个方法,可一定程度地减少估价带来的主观性。计算结果显示全国112个重点城市2005年全年水污染环境赤字已达64.34亿元,且地区间差异显著,东部、中部、西部与东北部地区的平均比重分别为0.348‰、0.745‰、0.849‰和0.482‰。

因统计数据有限,无法获得多年统计数据,故本文只计算了2005年全国重点城市黑色GDP中的水污染损失测算(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种植业与养殖业等并没有纳入计算。

由于黑色GDP具有放大效应,即未经治理的污染物积聚和累积会使得这些污染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远远超过当初的虚拟治理费用。尽管黑色GDP的放大系数究竟多大一时难以准确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若当期不对污染物进行治理,来年必然会需要更多的人力与物力去填补这个窟窿,此种方法是得不偿失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可忽视环境治理问题,应尽最大的可能来减少黑色GDP比重,在具体措施上,应着重采取以下方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多渠道的引入资金进入环境保护行业、加快环境项目的建设;同时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从观念上重视环境。

[1] 钟定胜.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论问题探讨[J].中国软科学,2006,(2).

[2] 中国环境年鉴出版社编委会.中国环境年鉴(2006)[M].北京:中国环境年鉴社,2006.

[3]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B].北京: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汇编,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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