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墨,京华——叶广芩近期小说创作

2012-08-15 00:42浙江刘树元
名作欣赏 2012年7期
关键词:小说

/ 浙江_刘树元

作 者:刘树元,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编 辑:张玲玲 sdzll0803@163.com

女作家叶广芩以现实主义的低角度叙写,把小说写得浑然天成。她写的老宅门儿自成一家,取向高雅却绝不做作,让人看了觉得很舒服。她的小说像一杯香茗,初入口时微淡,但细品之下却别有一番清醇和幽香,又好似飘散着陈旧的墨香,很是悠远绵长。可能是与其满族贵族叶赫那拉氏的出身有关,叶广芩对贵族生活,对京剧艺术非常熟悉,对那种逝去的文化风度相当熟稔,对笔下的这些人物也烂熟于心,因此写起来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不温不火。她以一些著名的传统剧目,像《三岔口》《豆汁记》《状元媒》《盗御马》《逍遥津》等作为小说的题目,在作品中契合所描写的人物性格和题材内容,贴切而自如地加以运用,达到了非常感人的艺术化审美效果。叶广芩是个艺术的多面手,她写过许多别的题材和风格的小说,但唯有这批京味小说具有着独特的艺术灵性。

寻找丢失的京城记忆

在世纪之交,叶广芩陆续发表了《谁翻乐府凄凉曲》等十多部中篇小说,结集出版了小说集《采桑子》等作品。她借这些以家族故事为蓝本的小说,以民族自传书写的特殊语法,形象地将百年风云浓缩入一个家族的盛衰史中,不仅写出了钟鸣鼎食的满族世家在时代暴风雨中衰败没落的经历,更写出了曾锦衣玉食的贵族子弟被时代大潮裹挟前行的复杂心态和歪斜步履。作品折射出时代之光和社会的巨大变迁,反映了传统文化在历史风云变幻中的传承、断裂和嬗变。因其取材的独特,表述的真切与深致,加之文本特有的满族贵族文化的流风余韵,叶广芩的家族系列小说,已成为近年文坛上一道绮丽的风景,在文学史上有独特的审美价值。

读叶广芩的小说,人们会感受到其中有许多对往昔生活的回忆,寻找丢失的京城记忆成为其作品的关键所在。这些“京味小说”多取材自旗人上层,反映宣统退位废了黄带子砸了铁饭碗后旗主儿们的故事。小说从一个京城平民的命运,一个八旗世家的兴衰,折射出中国历史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变动,具有十分浓郁的京城味道。

“京味的味是指什么?京味的味,不是简单地指静态或笼统的北京‘城的文化意味’,而是包含如下两层意思:一是文化在这里仅仅是指故都北京城特有的古典性文化传统在现代的遗存,属于现代中的古典;二是味在这里主要是指故都北京在现代的可以回瞥到的感兴流溢状况,是它在现代无可挽回地走向衰颓时散溢的最后的残留光华,属于故都流兴,而这种流兴是通过现代人的回瞥领略到的。”

(王一川:《京味文学第三代》,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

对此,作家邓友梅曾论述道:“从民国初年到抗战期间,京津等地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群体:有文化没职业,有教养没技能,衣着寒酸举止高雅,手不能提却能写对联画画,肩不能挑却能拉山膀起霸。只可惜书画还不到卖钱水准,唱作仍停留在玩票阶段。他们对人有礼貌,说话有分寸,文墨有根底,举止有风度,穷愁潦倒却又目空一切。”这个群体在老舍先生笔下有一些表现,但叶广芩作品的运力更加的足。有相当扎实的文化底蕴和写实功夫的小说家叶广芩,其叙事写人有板有眼,如数家珍;起承转合不急不躁,周全通透;举手投足流露出闺秀遗风、文化底蕴。这文风、品位,装不出来学不到家,而是其生活磨炼、环境熏陶的结果,也是先天素质、后天修养多年浸泡塑造而成。

叶广芩的小说大多采取第一人称限制性视角,作者“我”在小说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主体位置。叙述中常夹杂议论和主观感受,显出小说相当平实的叙述风格。作品常常旁逸斜出地讲环境、讲风物、讲饮食,例如《豆汁记》中叙述老三把三只老山羊送给羊肉床子,就顺便介绍了老北京的羊肉床子和当时商家对信誉的珍视。当四爷透露说,莫姜是北宫门卖花生米的,跟着就介绍了颐和园和北宫门内卖火烧的老赵和给驴打掌的“皇上的三大爷”,清王朝贵族的没落,于此可见一斑。作品中的莫姜管做饭,在“我”的叙述中就介绍了大量吃食。这些都绝非闲笔,不但调节了小说的叙事节奏,令节奏舒缓从容,而且构成一种浓郁的文化氛围,令人感到滋味醇厚,回味无穷。

叶广芩小说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老北京居住、起居和饮食的记忆。比如《状元媒》中对朝阳门外南营房的描述:“南营房是清代留下的正白旗兵营,位于日坛的西北部,过去每年春分,皇帝或者大臣都要路过此地去祭神……随着骑兵的衰落,南营房逐渐沦为穷杂之地,所住人物有骑兵后代,有做小买卖的,唱大鼓的,捡破烂的,还有妓女和盗墓贼,多是穷苦人物。”

从民族志视角来分析,居住地和“家”在叶广芩小说中显得至关重要。她深情地追忆了南营房及其周边的环境,为母亲、老纪等人物的出场作了很好的铺垫。同时她又写了老北京居住上的规矩,“老北京,谁住哪儿都是有规矩的,我们家太太(祖母)活着的时候住在北屋正房,父亲是儿子,儿子就得住在西屋,随时伺候着,随时请安,后头北屋空着也不能住”(《豆汁记》)。这里对旧北京家居生活的描写也是原汁原味的,如“现今的人对躺箱已经没有概念。旧时北京老百姓都睡炕,连宫里皇上都睡炕,至今北京人将晚上休息还说成‘上炕睡觉’,可见炕的概念在北方人心里的根深蒂固。躺箱是靠墙顺着的矮柜,柜里放着四季的衣裳,柜上放着一摞摞的被褥”(《逍遥津》)。

小说对传统家庭起居的书写将文学的深层结构凸显了出来,似乎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不是以我为中心的,我因此不只在欣赏,同时具有一种追问的深刻力量。小说中还随处可以见出老北京的民俗文化表现。“北京的补花至今是出口工艺品的主要内容,老北京,特别是东城朝阳门一带,是补花绣品的产地。做补花的顺序是先将花瓣、叶梗的纸样贴在色布上,剪下来,抹上稀浆糊,用扁铁针将毛边顺着纸样窝进去,谓之‘拨活’,再把拨好的花瓣花叶组装起来,粘在茶垫、桌布、床单上,细细缝制,就成了精美的补花绣品。拨活和缝制由各自不同的人完成,多是妇女将活领到家去,做好了再集中送来,有人给记账,定期结钱。”(《逍遥津》)

作品还有很多对往昔生活的描述,如“生炉子,老北京叫‘笼火’,是居家过日子一件寻常又麻烦的事情。笼火需用劈柴、刨花将乏煤点燃,再装硬煤,冒半天大烟,旧时的北京一到早晨满城是煤烟味儿”(《豆汁记》)。在《状元媒》中,她所描述的卖打虫子药的“虫子铺”,卖满族糕点的“饽饽铺”,院子里树上的枝杈上爬满的“杨剌子”,炕桌上的“糨子盆”,沿街“锔碗”的手艺人,等等,这些都会令我们牵起对往昔的绵绵记忆。

而对旧北京接生婆的描写也蛮有意思,“以前北京妇女生孩子多在家里,卧室即是产房,操接生职业的叫‘接生姥姥’,姥姥们多是手脚麻利,精明干练的中老年妇女。北京的接生姥姥遍布街巷,几乎与所在范围内的大部分女眷都熟悉,都有来往。姥姥们也做广告,广告有一定规制,门口挂块木牌,内容含蓄而准确,‘快马轻车,某氏收洗’”(《逍遥津》)。

这些生动而活灵活现的作品弥漫着一种挥之不去的怀旧的感伤,家道中落的图景被描绘到了极致。怀旧在这里成为一种时尚,成为让人烦恼的日常生活之外的精神补偿。诚如戴锦华所说:“任何一种怀旧式的描写,都并非‘原画复现’,作为当下中国之时尚的怀旧,与其说是在书写记忆,追溯昨日,不如说是再度以记忆的构造与填充来安慰今天。”(戴锦华:《隐形书写》,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8页)

当然,这种怀旧感伤的文学味在相当程度上是一种语言的倚重,一种语言趣味,叶广芩也试图通过对北京话的使用来看出失落的满族语的遗踪。她的小说语言平实而清雅,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在批判、否定那些过时、陈腐、消失了的一切时,字里行间又剪不断理还乱地流露出认同、怀恋的情结,使这些作品有了特殊的艺术魅力。比如对“作”字的运用和描述“:七舅爷家的日子不是在过,而是在‘作’。‘作’在北京话,发阴平声,即瞎折腾的意思。”(《逍遥津》)

作品也试图展现调侃的风范,这似乎更能体现满族人的文化性格。比较典型的像《三岔口》中的人物语言:“我想,敌人用铡刀把这个美丽的脖子切断了,刘胡兰一定很疼很疼,明明知道疼还在坚持,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子。”这显示了市民阶层那种达观而有趣的幽默心态,明显地受着老舍文学风范的影响,也做到了将文学艺术描写与学识学养很好地结合起来。

据说,美籍巴勒斯坦著名学者爱德华·赛义德拒绝划分作家、学者和批评家,并且尽量将三者的才能——创造力、学识和判断力——融汇在公众知识分子这一美国文化中最为少有的角色中。这也给我们以诸多启示。叶广芩的小说也具备了作家与学者的深度融合倾向,如此她才能写出许多富有才学的作品,语言的运用才那么充满个性,让她的“写作具有一种让人为之振奋的明晰感、一种坚定的决心和悲剧的情愫”(W.J.T米切尔:《世俗的预言:爱德华·赛义德的人文主义》,《文学理论前沿》第三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6页)。

满族旧贵族根意识的现代体现

叶广芩小说以自传性的虚构延续着她的温情怀旧,展现出丰富的满族贵族的典章、礼仪、古玩字画乃至词章方面的知识,反映了作者深厚的传统文化根基和渊博的贵族门风家学。文中更充满了对人生、人性的孜孜探求和思索,这种探求和思索是温情和慰藉的,充满了浓郁的人情味。这与她复杂的人生经历有关,叶广芩出身贵族,但母亲却是个贫穷人家的女子。“母亲在父亲面前从来是唯唯诺诺,这在于她朝阳门外南营房的低微出身和作为第三房填房的特殊身份。”行为贤淑、举止端庄的母亲以大家族的规范教导子女,“母亲说过,女孩子在外人跟前要表现得含蓄、有教养”。小说是对自己往昔那个满族贵族家族生活的描写,自然地就自觉不自觉地具有了一些贵族化倾向,有遗老遗少的气息;同时,她的小说又是具有底层倾向的,充满了对贫苦人的怜爱之情。其遗传学的民族志色彩,让我们看到其写作有效地继承了曹雪芹的艺术精神,体现了优秀作家的正义主张。

这些小说的美学价值更在于塑造了许多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形象充分体现了满族贵族的群体特征。在《豆汁记》中,父亲的爱好很特别,“父亲将仙爷们(小长虫)请回家来,也不供奉,只说是两条青绿的虫儿很可爱,就当是蝈蝈养着”。这个爱好写尽了满清贵族后裔的情趣。

叶广芩笔下的人物贵族性格表现得活灵活现。《逍遥津》中的七舅爷活得很潇洒,很要面子,也很有趣。他以养鸟、养鱼、养蟋蟀为乐,父子俩甚至不惜拿东郊太阳宫一亩七分坟地换来一个蝈蝈。为了玩,落得死无葬身之地。当家里贫困了,依然要摆谱。“让闺女大秀给他买炒肝去,指明上东口别上西口,说西口肠子洗得不干净,蒜汁也是昨天晚上砸的,不地道”,并说“你妈要是不愿意做饭,上‘瑞珍楼’叫份红烧鱼翅、烩海参、炒胗肝、高丽虾仁,四样正好一食盒;‘同福楼’的红焖猪蹄、四喜丸子也不错”。但当大秀说“厨房还有半把虾米皮,半碗杂面,不如就吃疙瘩汤”时,七舅爷有了虾米皮疙瘩汤便不再坚持烩海参,一转脸就把海参忘了,开始直着嗓子让二秀把桌子底下紫罐的虎头大阔翅拿来。

叶广芩笔下的这些好人并不是没有缺点的人物,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从其近期作品中捡拾一些描写出来:七舅爷是个很有趣的人物。“七舅爷是我母亲的远房表叔,要理清楚他们之间那圈套圈的关系颇费时间。”“七舅爷很忙,忙在他的鸟和虫子们身上,他养的蓝靛颏能叫全十个音,别人的能叫全七个就是珍品了。所以鸟在七舅爷的眼里,比他闺女都珍贵,常常是起来早饭顾不得吃,先伺候他的鸟,给鸟洗澡,喂肉虫子,鸟舒坦了,然后才是他自己。”“七舅爷的幸福原则是:天棚鱼缸石榴树,先生肥狗胖丫头,这其实就是百年前老北京人憧憬的小康生活。”(《逍遥津》)爱玩的七舅爷又是一个很有民族骨气的人,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他照样晃着鸟笼在街上走。一排枪打过来,照样兴奋地抓蛐蛐。当他举着鸟笼子在西直门城门洞走,因为不给日本兵鞠躬,挨了日本兵的大巴掌,被打得躺在地上,满面是血。他说的一番话更是字字血、声声泪:“日本人不兴赔东西就兴打人?他小小年纪就兴打老人?他日本国就兴这个?他有爸爸没有?他爸爸是怎么教他的?他在他们日本国也动不动就敢打他的二大爷?”这话语里充满了愤激之情,让人沉思良久,思考良多。

青雨这个人物性格也充满了复杂的丰富性。钮青雨和他的老子一样,是个能玩、会玩的贵族后裔,“少爷秧子”。他能到铁路部门做秘书,是因为那旁边有好吃的馆子。刚去工作,先喊着门房倒水喝茶,把抄写的裁员人名也都写成了戏剧当中的人名。由于唱戏唱得好,他跟汉奸头目北京新民会的李会长打得十分火热。但当得知父亲亡故却不能奔丧,被日本人强抓到洪福楼来卖笑的时候,钮青雨的家仇国恨终于有了一个总的爆发,他夺过卫兵的枪,朝东京来的要员小泽八郎等人射出了一通仇恨的子弹,显示了青雨轰轰烈烈的民族气节。钮青雨死了,钮七爷的殡葬队伍光彩而辉煌。小说描写到此达到了高潮,也将文学生产的美学和政治关怀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作家笔下人物的性格曲折复杂,作者也非常注意笔下人物的变化发展。他们不是道德上的完人,只是一些普普通通的旧贵族,是性格组合型的人物。尽管作家对钮青雨的形象描写有点模式化,让人感觉有些似曾相识,但故事总体有起伏,可看性强,亦颇多令人唏嘘、耐人咀嚼的余味。

《豆汁记》中的凄苦女人莫姜,被作家以平淡无奇的语气讲述出来。这位祖上姓他他拉,很有来头,可如今破了相的中年女子在寒风中被父亲领进家门,她在叶家帮厨二十年的零星故事,让我们看见了苍凉广袤,看见了莫姜寒玉一般的清冷分寸,看见了早年间这个城市里无处不在的大气底蕴如同天生般地流淌在这些人的血液里。莫姜和丈夫刘成贵是敬懿太妃指的婚,“莫姜说话不紧不慢的,让你听得真切又从无高声,在父母亲跟前说完话都是向后退两步再转身”。莫姜对别人要求甚少,对自己则是一无所求。她有奴性,对刘成贵以德报怨,对四爷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并且因自己的付出能使别人快乐而心存愉快。软弱与宽厚统一在她的身上,充分体现了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

这些小说取微观视角,回避宏大叙事,并不铺展大开大阖的跌宕情节,很少靠悬念吸引人,也不制造戏剧性冲突,而是以平静、琐碎的日常生活描写取胜。作家并没有正面去写莫姜的一生最落魄的,出宫给刘成贵当老婆到被四爷收留这二十年左右生活的那一段,而是集中笔力写莫姜被叶家收留后二十年的生活,她的过去则通过莫姜的三次讲述补叙出来。这样既符合第一人称的叙事口吻,又能够介绍莫姜和刘成贵的故事,更重要的是充分表现出莫姜性格中沉静、不诉苦、坚忍的一面。

知青生活的温情叙述

现实生活题材的《盗御马》是一个关于上山下乡知青的故事。作为一个富于古典文化精神的知青故事,似乎不太有什么超越性可言,但小说以回忆的方式和倒叙、插叙的手法,鲜活生动地再现了四十年前的那段知青岁月。作品中有王小波式的调侃和幽默,将已经流逝的那种血色浪漫写得大开大阖,着实令人感奋不已。

该作品延续了前几篇中人物的身份特点,“我”依然是那个“提笼架鸟的八旗子弟,会唱大鼓也懂戏,会书法也懂画,会说一口流利洋文却没有正经工作”的满族贵族后裔。小说的厚度在于这里有对青春岁月的回望,也有对生命进程的观照。故事的总体格调在诙谐幽默中伴以伤感沧桑,既让人感动又颇耐人寻味。

当然,人物中最让人感兴趣的是五狈这个知青形象。老五王小顺个头最矮,腿脚有点瘸,人又机灵,而被农民叫做五狈。狈是狼群里的军师。王小顺正有小业主的灵动,会看风使舵,办事能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被安排做村子里不脱产的赤脚医生,他会为忍受饥饿的知青拔了村民的蒜薹,又遍寻各家鸡窝,收来十个鸡蛋,炒上一顿没有油的腥鸡蛋。

当代小说对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饥饿情态,对知青生活已经有许许多多的描写,但叶广芩的表现却是独到的、充满幽默精神的。知青们去参加队长刘发财和黄麦子的婚宴那一段,就写得生动活泼、淋漓尽致。“沟那边吆喝我们过去吃饭,大家早等着招呼,一窝蜂地往坡下跑,黑子蹿在最前头,顶后头还跟着我们那头喂了不到两个月的约克夏白猪。一伙人众,踢里哐啷,将坡道上的浮土踢起多高,远望着像是开下来一辆铁甲车。我喊住了正在奔跑的伙计们,让大家端庄一些,矜持一些,不要土匪般的‘轰轰烈烈下山岗’,让人看着像是演窦尔敦。”京剧中窦尔敦的故事和这段知青故事互相缠绕,窦尔敦的性格也被人们不断地演习着。此处描写充满生活情趣,很有画面感,耐人寻味。

蛮有趣的还有对那条叫黑子的狗的描写,小说写尽了它的智慧和忠诚,为小说增色颇多。当知青们往回哄跟着跑来的狗和猪的时候,聪明的黑子先是叼着猪的耳朵把猪往圈里拽,当把猪拉回去后又自己跑了来。老三踢了黑子一脚,黑子欢乐地“嗷”了一声,就先跑进了村子。参加村人的婚礼仿佛是参加一个盛大的节日,充满了喜悦之情。黑子和黄三圈家的黄狗发生了恋情,黑子和黄狗的性交引发了五狈要“盗御马”的愤慨。五狈等人用黑子和猪肺诱惑,勒死了黄三圈家的黄狗。鬼使神差的黑子帮着在猪圈边找出了被知青埋掉的黄狗皮,从此神奇地再无踪影。

这些描写构成了一个开放而有趣的艺术空间,一种传统文化气息和被命运捉弄的生存荒诞的结合,也更让我们看到在封闭落后的时空下,依然有精神的闪烁与生命的亮点。当然,叶广芩小说的内蕴是十分复杂丰富的。受同时期文学作品的影响,她的写作中也蕴蓄着某些新历史主义的文学倾向。她不时地有意还原革命生态,削平人为的崇高,以展现欲望化人物下面真实的历史事实与人物性格。比如《三岔口》中,姑姑家的表兄小连是京城的大官,他参加革命并非阶级仇恨,而是因为没有退路。一方面是小连不敢回北平,小瑛子的命案在等着他;另外也是那个狐狸精一样的部队女兵吴贞紧紧地勾着他,他的魂魄早随着吴贞走了。这样的描写避开了宏大经典的叙事范式,而代之以欲望化的原味描摹,小说真实真切,可感可信,叶广芩为此类人物与事件的表现拓宽了艺术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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