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昱竹,吕长俊,栾希英,宫建伟,魏凤云
(滨州医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3)
我国自改革开放初期开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试点工作,1991年开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颁发了《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简称《办法》),明确将医学学位分为医学科学学位和医学专业学位,改变了多年来医学研究生教育单一的“科研型”培养模式,这是我国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国医学教育模式的转变具有深远的意义[1]。
课程是知识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课程设置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中介桥梁[2]。因此,构建符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特点,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需要的课程体系对提高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就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进行探讨。
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在课程设置中,不是以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体,而是以学科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的现象普遍存在。其课程结构的设计、课程内容的安排更倾向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而不是适应社会的职业能力,专业学位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指通过教育过程使作为培养对象的研究生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和规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