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莹莹
(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1)
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中,教育存在着严重不平等的性别差异。自夏商周三代开始,男子便基本上垄断了学校、私塾等各种官、私教育资源,而女子一般只能接受家庭教育。此外,就教育目的和内容而言,古代男女教育更是迥然相异。广大女子不能像男子一样有权读经治史,参加科举考试,而只能接受以塑造贤妻良母形象为目标的、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为主要内容的女教。然而,历代统治者、士大夫乃至庶民阶层对女子教育的重视程度却不亚于男子教育。占中国人口一半的女子教育,其成功与否直接关系着男权宗法社会统治秩序的稳定。基于对这一重要性的清醒认识,各朝各代都极力推崇女子教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发达的女教。
在古代男权社会中,女性的地位远远低于男性。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的观念自生命诞生之初就已显现。《诗·小雅·斯干》记载:“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以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以裼,载弄之瓦。”女子在初生之始,就被规定了卑弱低下的地位。以后,其人生道路的各方面包括所接受的教育,自然也不例外地深刻上这一烙印。社会对女性施行教育的目的不可能像对于男子的期待那样是为了治国平天下,而是为了使其更好地顺从丈夫、侍奉公婆、治家教子。因此,围绕这一目的展开的教育,势必只关注封建伦理道德教育和家政技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