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工业园区主要环境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2-08-15 00:54仲维斌
科技视界 2012年29期
关键词:连云港市工业园区入园

仲维斌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苏 连云港 222001)

1 工业园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1984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以来,到2007年底连云港市先后建成了9个工业园区,其中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出口加工区为国家级综合工业园区,江苏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江苏赣榆经济开发区、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江苏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等7个为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特色工业园区。连云港市境内的9个工业园区经过几年建设,已初步形成以区域特色经济为基础,适应市场竞争、产业升级和城市化进程的需求,以行业骨干企业为主体,适当集中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专业化的产业园区,成为连云港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2 主要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

园区的工业集聚后,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各园区虽然在立项审批时,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在园区项目实施时,都没有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的集中供热、供汽和污染集中控制系统,园区环保工作几乎是一片空白。随着各园区的开工投产,园区已成为工业废物集中排放区,成为新的污染源。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2.1 环保意识不到位

园区开发管理者的环保工作只停留在嘴上,在园区报批时,他们都认为环保工作很重要,必须在建设中加以落实。但园区项目实施中,却忽视园区集中污染治理措施,往往认为环保治理需要很大的投入,现在不是解决的时候,还是先污染,再治理,先让入园企业投产,等企业发展到一定时候,再解决污染问题。

2.2 园区规划不到位

园区的污染防治,要求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污染较重的工序应尽量相对集中,便于集中治理。园区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后,园区管理机构会急于求成,忙于招商引资,在没有园区整体规划的情况下,就引项目入园,促企业尽早开工投产,以求短时期产生效益。由于没有坚持规划先行,园区在建设过程中就显得零乱无章,园区布局混乱,综合功能无法突出,公共资源无法共享,没有集中供热系统,没有污水收集、集中处理系统。

2.3 “三同时”执行不到位

搞工业园区建设除了促使工业发展、壮大、集聚、提升外,还要促使资源共享,污染集中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连云港市的各大园区基础设施总体较好,道路、供电、供水这些基础设施基本上得到解决,而环保方面基础设施则基本没有,如集中供热、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理等都没有考虑,一些园区甚至连污染集中控制的用地都没有预留。园区审批文件明确要求,园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园区内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必须实行集中治理,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立统一的污水处理系统,集中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并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验收后,入园企业方可投入生产。

2.4 环保投资不到位

各园区在启动建设时,急功近利,只要有企业来,不管大小、不分行业,都让入园,入园企业门槛低,部分业主看准政府的优惠政策,不管自己是否有实力入园,抢先圈地,圈地后相应的资金跟不上,就把环保投资挤掉。市里又要求园区建设资金自筹平衡,出售土地的资金主要用于园区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治理只有等一等。本来是谁污染谁治理,现在变为企业污染,政府治理。连云港市入园企业门槛太低,投资密度偏低,只能保证厂房建设和生产设备投入,没有考虑配套的环保设施投入,环保投资不能按要求到位,导致污染集中控制变为园区的集中污染,环保治理欠帐,区域环境进一步恶化。

2.5 环境管理不到位

园区项目在建设实施中没有相应的长效管理机构,现有园区管理机构既承担招商引资又承担园区建设、环保管理工作,是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因此在管理上就带来一系列问题,过分偏重招商入园,用政策倾斜甚至减免部分土地出让金来吸引投资者,企业一旦入园,就无机构去管理,放纵入园企业违法排污。园区内企业发生环保违法行为,分不清是企业的责任,还是园区管理机构的责任,导致环境执法不到位。而环保部门因为园区管理机构就是当地政府,管理难以执行。

3 对策建议

3.1 科学规划园区,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

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域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把园区建设与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速整合现有各类园区,突破行政区域的限制,来培育特色的制造业基地。对园区产业结构、发展规模、总体布局、配套的基础设施等编制详细规划,明确规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入园企业的条件、投资密度、每亩土地的产出率等,重点引进规模大、效益好、技术先进的项目,坚持拒绝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使园区成为专业化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3.2 推广BOT模式,引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机制

园区污染分散,不仅投资大,管理难,而且也治不好,集中治理是前提。集中治理的基础设施投入和经营管理应推广BOT模式,不应由政府包办。要积极筹措资金,鼓励入园企业和其它社会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包括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在内的配套园区污染集中控制系统,坚持以企业为主体、谁污染谁出钱、政府指导和推动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园区污染防治、治理费用征收使用等制度,实行社会化融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化模式,引入符合市场机制的BOT模式,参与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彻底甩掉企业污染、政府治理的模式,促使园区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

3.3 明确职责,全力推进园区污染集中治理

当地政府要切实负起园区集中治理的责任。工业园区的污染集中治理,应由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部门负责。企业单独治理是企业的事,集中治理是政府的事,由政府牵头组织实施,企业出资。工业园区的管委会及相关政府部门应明确自己的职责,要认真组织实施园区的集中治理,多渠道、全方位引导投资主体,制订相关政策,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协调投资者与入园企业之间的关系,确保园区污染集中控制系统施工、经营、管理能顺利进行。只有园区的开发建设者明确自己的职责,肩负起集中治理的责任,充分发挥协调、管理职能,出台强有力的配套政策,才能做好园区的环保工作。

3.4 监督服务并重,促进园区落实“三同时”制度

环保部门要对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强化服务,对园区项目布局、排污管道分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生态恢复等方面全面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加强管理,对拒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不按环评批复要求及初步设计中有关环保治理措施实施项目建设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对擅自开工投产的,要责令停止生产。通过优质服务,全面管理,促进园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时建成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3.5 加强环境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对企业主做好环境保护的教育培训,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讲清区域内几大行业污染物排放现状、污染危害,提高企业主的环保意识,解决企业对花钱治污存在的患得患失的思想和侥幸心理,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做好污染治理和推行清洁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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