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黎亚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陈文渊
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存在规模较小、业务单一、经营风险大等问题,这也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容易出现融资困境,正如著名的“麦克米伦缺口”(Macmillan Gap)所述“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给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的担保融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对于应收账款日益增加的中小型企业而言,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已经成为一种日渐流行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应收账款资产的特殊性、涉及主体的多元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具有风险控制难度大、管理成本高等风险,因此这就要求在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时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企业用自己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质押担保,从而获得贷款的行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临时性的资金短缺。2007年,我国修订的《物权法》规定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有效抵押物,在银行获得一定数量的贷款,并在223条第6款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质押”。为配合《物权法》的实施,央行于2007年9月30日公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建设以及央行公布的《办法》,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获得长足发展,尤其是在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重比较大的中小企业,这种融资方式更受到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