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公开建党”工作述论

2012-08-15 00:49赵亮
关键词:中共中央建党老区

赵亮

中国共产党“公开建党”工作述论

赵亮

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前后,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老解放区和新近解放区域(城市)先后进行了公开党支部的组织和活动的工作。此项工作的进行,充分表明其时中共中央正确认识到了党所处历史方位发生的根本变化,及这种变化对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所带来的新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启动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步骤。

公开;党支部;党员

所谓“公开建党”,特指中国共产党在夺取全国政权前后,普遍进行的公开的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工作。1948年2月22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的指示,指示要求,自指示发布时起,“除尚未巩固的新区以外,一切党的支部,均应公开”,“使党内一切好的与坏的现象暴露于群众之前,为群众所监督,为群众所批评或拥护。”[1]随后,“公开建党”工作就首先在各老解放区,继而在各新近解放地区(城市)陆续开展起来。

一、老解放区的“公开建党”工作

1948年2月中共中央上述指示发布后,老解放区的“公开建党”工作陆续开展起来。在东北解放区,其时当地的土地改革工作已基本结束。经过土改,东北各地群众对中国共产党已有了初步的认识,并涌现出大批群运积极分子。有鉴于此情况,当地党的领导机关在领导开展“公开建党”工作时,即特别注意结合东北业已完成土改的情况,强调东北已具备公开、积极建党的条件,要求各地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彻底改变过去秘密建党的工作方式。

但是,“公开建党”工作在东北启动伊始,许多地方党组织仍旧心存顾虑,特别是其中负责党务工作的领导干部,他们一方面担心群众积极分子成分复杂,害怕有反革命分子乘机混进党内来;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一些问题比较多的党支部或党员暴露于群众面前,会损害党的威信,因而对“公开建党”工作持消极等待态度。

有鉴于上述情况,1948年7月1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机关报《东北日报》发表了题为《扫除建党工作中的思想障碍》的社论。社论指出,现时有些地方的党组织和许多党员干部,对“中央及东北局根据新形势所提出来的公开建党的方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旧“留恋着过去那种小手小脚的秘密建党的方式”,这是极端有害的。各地实际经验已充分证明:“那(哪)里真正依靠群众进行了公开整党建党,那(哪)里党与群众的关系也就密切了一步。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现时各地各级党委,必须坚决扫除一切思想障碍,坚决公开党支部的组织与活动,依靠群众整党、建党[2]。

上述社论的发表,使东北各地各级党的领导机关进一步坚定了推进“公开建党”工作的决心,“公开建党”工作最终在东北各地普遍开展起来。与此同时,在华北、华东和西北等地的各老解放区,“公开建党”工作亦普遍开展起来。

此项工作在老区的开展,消除了许多群众对党组织存在的神秘感和各种错误认识。截至1948年底,随着各老区土改工作的完成,中国共产党在当地的群众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有鉴于此,全国各老区党的领导机关纷纷制定了发展党员的庞大计划,如中共中央东北局计划至1949年上半年,使东北的党员数量增加3倍,达到30万人。中共察哈尔省委计划到1949年上半年,使全省党员数量增加50%,并彻底消灭“白点村”,实现村村有党员。

上述情况引起了中共中央的担心,担心各地建党工作进行得过快、过猛,会降低入党条件。针对东北局的上述建党计划,中共中央于1948年10月31日作出指示,指出其发展计划太大,应坚持入党条件和手续,避免发生重量不重质的拉夫倾向[3]。而针对察哈尔省的建党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也于1948年12月指示中共察哈尔省委组织部:建党工作中反对“关门主义”的同时,也要注意避免出现“拉夫现象”。特别是消灭“白点村”的工作不应操之过急,以免造成党员队伍的严重不纯[4]。中共中央及中组部的上述指示发出后,各老区党的领导机关纷纷着手调整未来建党计划,对遏制党员数量在1949年里的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新近解放地区(城市)的“公开建党”工作

1948年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向原国统区大规模进军。在这些新近解放的地区,原有的共产党组织(亦即“地下党”)多集中在城市里,因此新区的“公开建党”工作主要在新近解放城市中进行。

由于刚解放,中国共产党在这些新城市的群众基础比较薄弱,而当地的政治形势又比较复杂,因此原有的“地下党”组织、新区党的领导机关,都对立即在新区城市公开党支部的一切组织与活动心存疑虑,他们一方面担心原有党组织中一些坏人坏事会影响党在新区群众中的形象;另一方面亦担心有反革命分子趁机煽动群众闹事,甚至混入党的队伍中来。可以说,至少在短时间里,就连其时的中共中央都不无上述担心。这种情况在北京公开党组织后开始发生变化。

北平和平解放后,党的组织并未立即公开,很多群众对中国共产党还知之甚少。特别严重的问题是,少数党员利用群众对党的神秘感,表现得 “神气十足”、“傲态凌人”或“鬼鬼祟祟”,引起群众不满。鉴于此情况,中共北京市委除在党内进行改善党群关系的教育外,并在1949年6月底、7月初,进行了公开党组织的工作。具体做法是:将各支部党员名单公布,邀集支部所在单位的群众参加支部大会,并在会上讨论和检讨支部与党员的工作,检讨党群关系。此举取得了良好效果。中共北京市委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总结说:在城市解放不久,秩序安定后,工厂、学校和机关的党支部就应坚持公开,“北平的党‘公开的晚了’,有很多害处”,这个教训应该吸取[5]。

北京公开党组织工作的上述经验与教训,促使中共中央决心在其他新区城市更快地推行此项公开工作。

北京公开党组织后,中共天津市委亦于1949年8月31日发布《关于公开党的支部的决定》。《决定》指出:天津已经获得解放,中国共产党即将夺取全国政权,为了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领导群众顺利开展各项建设事业,“天津市党的支部,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部公开,没有再保守秘密的必要”。为此,必须着重做好公开党的准备工作,特别是要“消除部分党员中对公开支部的思想障碍”,如 “怕支部公开后特务暗害”,或是“受着长期地下党作风的影响,认为秘密工作好办事,公开支部后感觉碍手碍脚,怕在群众中孤立”,还有“私营工厂少数党员,怕支部公开后,被资本家限制和开除”等等。随后,《决定》列出了关于公开党支部的准备工作和具体公开办法的详细步骤和措施[6]。

中共天津市委的上述《决定》,受到了中共中央的严厉批评。1949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向中共天津市委发出指示,措辞严厉地指出:“在接收城市后的公开党的工作中,据北平的经验:‘党公开晚了有很多害处’,天津直到现在才决定公开,不知你们的认识怎样?而从你们公开党的决定上来看,似乎过分强调了公开以前的准备工作,这是不妥当的”,“所有的经验证明:公开党的过程,即是教育党员的过程,教育好了再公开的想法是不合实际的。”中央要求天津市委克服畏首畏尾的错误做法,切实、尽快地公开既有党支部[5]。

当时,其他的新解放城市同天津的情况一样,当地党的领导机关对公开既有党组织工作也是慎之又慎,如中共南京市委曾要求:南京公开党组织的规模,应限定在既有党组织数量的70%以内,且只限于“党内公开,暂不在群众中公开”。华东局更是提出:“公开党不是公开每一个党员”,而是要仅限于公开那些“正派、积极、与群众有联系,且能执行党的政策的同志,以免在群众中丧失党的威信”,因此,南京公开党组织,“则不一定公开70%那样多”。南京市委及其上级领导机关华东局的上述意见,亦受到了中共中央的严厉批评。1949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南京公开党问题给华东局组织部的指示》,指出南京市委和华东局的上述意见“是一种缺乏组织性与纪律性的表现”,是“在思想上没有认识到公开党这一件事在党的建设上的重要意义,所以‘怕公开’,‘不愿公开’,或者‘公开一部分’,‘等一等教育好了再公开’,这种思想,阻碍着党的进一步的建设”。

中共中央对天津、南京等地党委的如上批评意见,使广大新区党的领导机关看到了中央对在当地公开党组织的坚定态度,终促使新区城市公开党的工作普遍、快速地开展起来。

但须指出的是,与公开既有党组织的工作不同,对在新区建党的问题,中共中央是持极为审慎的态度的。1949年2月15日,中共中央专门发出《关于在新解放区域及待解放城市必须谨慎地发展党员的指示》,强调鉴于“目前反革命分子和投机分子正千方百计企图混入我党组织”,新区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在一切新占领区域必须谨慎地发展党的组织。”[6]当然,所谓坚持审慎的态度来建党,并不是说仍旧沿袭过去秘密建党的方法,而是强调在依靠群众来发展党员的过程中,鉴于新区城乡复杂的政治情况,特别是农村地区尚未进行土改、封建势力仍很猖獗,暂不可能像老区那样大规模地发展党员和消灭没有党员或党支部的“白点村”。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在夺取全国政权前后,大新区是直到1952年底土地改革相继完成后,才陆续开始大规模的建党行动。

三、中国共产党“公开建党”工作的历史意义

中国共产党在夺取全国政权前后所普遍进行的“公开建党”工作,充分表明其时中共中央认识到了党所处历史方位发生的根本变化,及这种变化对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所带来的新要求。

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党的中心任务亦由夺取全国政权转变为领导国家建设。在此情况下,为了稳固党的执政地位,获得群众的更大支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国共产党就必须使尽可能多的人继而最大程度地理解党的执政意图并进而支持党的执政活动。凡此,都要求中国共产党在即将夺取全国政权的情况下,必须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以消除群众对党的神秘感和错误认识,更好地向党支部或党员所在的单位或地方的群众来宣传、解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彰显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获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中国共产党通过“公开建党”工作,一方面教育了广大党员,特别是使那些习惯了秘密工作的党员认识到了在和平建设年代应更为紧密地团结群众、联系群众来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便于那些经过考验有“德”有“才”的外围群众加入到党的队伍中来,为党的队伍增添新鲜血液,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需要指出的是,经由“公开建党”工作,一方面固然促使各地各级党组织改变了过去秘密建党的观念和做法,真正树立起了建党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而另一方面,却也助长了各地特别是老区在建党工作中“左”的做法,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一段时间里,发展党员和建立党支部的工作进行得过快、过猛,降低了入党条件,使得一些投机分子趁机混入党内。特别是在一些反动封建势力或反革命活动仍较猖獗的地区,错误地进行大规模的建党行动,由此造成了党员队伍的严重不纯状况。针对如上情况,虽然正如前文所说,中共中央及时发出指示严令调整,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由此使得1949年成为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员数量增长最快的一年。也正基于此,中共中央才于1951年启动了自建党以来最大规模的整党运动,对全党基层组织和所有党员进行系统的思想和组织整顿。

[1]周恩来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295.

[2]扫除建党工作中的思想障碍[N].东北日报,1948-07-16(A1).

[3]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8)[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438.

[4]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北京市档案馆.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48.12-1949)[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683-686.

[5]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9卷[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5.

[6]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133.

[7]中组部对察哈尔省建党工作的指示[J].建设,1949(53).

D261

A

1673-1999(2012)04-0011-02

赵亮(1983-),男,河南鹤壁人,中共中央党校(北京 100091)中共党史教研部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

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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