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杭斌
(滁州技师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论篮球裁判员应具备的心理品质
董杭斌
(滁州技师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文章从动机、情绪、注意、意志、自信、记忆、自制力七个方面论述了篮球裁判员应当具备的心理品质。
篮球裁判员;心理品质;临场执裁
二十一世纪的篮球运动已经普及到世界各地,成为世界第二大运动项目。当代篮球运动具有高速度、高强度、高对抗、高空间等特点,随之而来的篮球裁判工作也有瞬时性、集体性、时空性、尺度性等特点。本人自1987年为篮球国家一级裁判以来,曾多次担任国家级、省级、市级以及CUBA等篮球联赛裁判工作,根据本人多年篮球裁判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深刻体会,现就篮球裁判员的心理品质问题谈点管见。
实践证明,篮球裁判员在临场执裁中,拥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是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裁判员要想真正掌控和驾驭比赛,使比赛有条不紊地进行,获得教练员和运动员信服,仅掌握篮球裁判理论是不够的,还要拥有过硬的心理品质。构成篮球裁判员心理品质的主要内容是动机、情绪、注意、意志、自信、记忆、自制力等几个方面。对这几个品质进行剖析,对提高篮球裁判员的心理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动机。篮球裁判员的动机往往通过其职业道德水平和裁判目的、临场态度来表现。“公正、准确、积极、稳定”的八字方针,能衡量临场裁判水准的高低,也能反映裁判员道德水准和动机水平。“公平、公正、公开”是指导篮球裁判员正确执法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