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自2011年1月1日起,财政部在吉林、上海、青岛、海南、四川、陕西等六省市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今年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实施综合财政监管是财政监督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我国基层财政监管政策的一项重大突破。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各试点专员办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抓好信息收集、政策宣传、机制优化、能力建设和方法创新等工作,积极探索构建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机制,摸索出了一些好的做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良好成效。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吉林专员办创新思维,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综合财政监管新模式。试点工作之初,该办就专门设立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办公室”,负责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审核以及其他财政财务事项的监管工作。此举得到财政部的肯定,并拟作为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管理模式予以推广。
在试点工作中,为了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吉林专员办进行了大胆的尝试。2010年,该办结合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对驻吉中央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建立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基本信息库,为综合财政监管的信息采集和综合分析,积极探索建立非现场监管模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