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丛菊
乡镇(街道)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乡镇(街道)财政监督工作,客观分析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乡镇 (街道)财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是当前财政改革和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乡镇(街道)财政所目前主要承担乡镇(街道)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监管、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当然,乡镇(街道)财政除履行管理乡镇(街道)财政收支职能外,还要承担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工委办事处)的其他中心工作,如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新农保费收缴、驻村、社会综合治理、抗旱救灾、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等,财政所被抽调人员是经常的,并明确有相应的任务。
与取消农业税前相比,乡镇(街道)财政职能主要表现为“三个转变”:一是由过去向农(居)民收钱的“征管型”向现在给农(居)民发钱的“服务型”转变。二是由过去抓收入为主的 “收入型”向现在管理财政收支的 “收支并重型”转变。由于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涉农补贴和支农项目越来越多。三是由过去“单纯业务型”向现在“综合协调型”转变。目前,乡镇(街道)财政逐步承担了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等多项任务,其综合协调的功能明显增强。
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