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英瑜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31)
高职院市场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探索
○梁英瑜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31)
经济法是高职院市场营销专业的基础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就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目标不明确、计划及内容不合理、教学形式单一、考核方式不科学等问题,提出了可以从树立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转变教学模式、改革考核方式四个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的建议。
高职院 市场营销 经济法 课程改革
营销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知识型、应用型、技术型和实用型的综合性营销人才。经济法是市场营销专业的基础课程,该课程的开设对于市场营销专业学生了解经济法律常识、树立经济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基础课之一的经济法课程如何在教学实践中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如何将理论体系与实践技能相结合,值得我们在教学实践和教学改革中深思和探讨。从高职院的办学目标和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出发,结合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本文提出对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几点思考,以期对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能够有所启示。
经济法课程历经几届的教学实践改革,课程目标也随之不断发生了变化。最初,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只是让营销专业的学生了解经济法律常识,后来,随着“技能型人才”目标的提出,学生考证已经成为毕业、就业必不可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