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国,王曼莉,赵要松,刘石磊
(郑州大学护理学院,郑州 450052)
护理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在护理专业上的具体体现[1],是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是衡量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医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刻,由于生活经验不够丰富,思想不够成熟,容易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非主流价值观的影响。护生是未来的医务工作者,担负着救死扶伤的重任,因而对他们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医学生在掌握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必须注重职业道德的养成。
虽然调查显示医学生的职业道德状况总体来说是积极的、健康的,符合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2],但也存在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部分学生对职业道德的认识还很模糊、不清晰,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缺乏必要的了解;部分同学尽管认识到了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但是在涉及具体问题时,却又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护生中重利轻义、重智轻德的现象有所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在医疗卫生体制商业化、市场化的影响下,医疗领域出现诸如药品回扣、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给学生特别是见习、实习护生的价值观带来极大冲击,护生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等发生深刻变化,对献身医疗卫生事业的人生价值选择出现困惑和迷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