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刚 刘力扬
自四万亿经济刺激政策推出后,极度宽松的流动性造就了PE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在这场盛宴中,作为中国金融业主流力量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露脸,除了国家开发银行旗下的直投机构的国开金融,还有三大国有商业银行控股的中银国际、建银国际和工银国际渐渐显山露水。其他商业银行也跃跃欲试。然而,限于对银行混业经营的严格控制,国有大行的拓市攻势并不凌厉,截止到2011年底,仅有国家开发银行拥有国内银行业唯一的人民币股权投资牌照,其仅初试了一拖二的(国开行“拖”国开金融和国开证券)混业经营,将直投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对接起来,进行了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而其他商业银行由于受制于分业监管规定,不具备人民币股权投资资格,只能通过本行境外机构,曲线试水私募基金市场。如何拓展更多的PE通道,乃为同业所瞩目。
由于私募基金投资企业,需要经历若干年的发展周期具有较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以破产收场,私募基金的投资可能血本无归。但是,一旦被投资的企业获得成功(仅以IPO上市为例),私募基金就可以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上市出卖股票的高额收益。私募基金与商业银行牵手,犹如一把双刃剑,双方如果找到合作的契合点,并保证处于有效监管和防范风险环境下,将能发挥出良好的合作优势,取得1+1>2的效果。反之,则势必给投资者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对银行留下难以估量的毁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