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彦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论黄庭坚的宜州诗词
——元祐党人旅桂文学研究之二
张 彦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黄庭坚晚年被贬宜州,留下诗词共十五首。黄庭坚宜州诗词以多样化方式抒贬谪之情,包括意象寓情与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以及两种抒情方式的融合;意象寓情尤能在简单平易意象的组合中见新奇之意。其宜州诗词也善于将典故为我所用,点铁成金。并以佛老思想入诗词,体现心灵解脱的禅机道趣,使作品寓意深远。
黄庭坚;诗词;宜州
北宋后期新旧党争不断,黄庭坚与苏轼、秦观等被执政的新党列为“元祐党人”,皆遭到贬谪。黄庭坚先贬涪州、黔州、戎州,崇宁三年(1104)二月,羁管宜州(今广西宜州市),五月至宜州贬所。抵达宜州后,先居住宜州城中,因官吏迫害,迁居西郊万寿寺,后迁居城门南楼,被限制和官员来往。崇宁四年(1105)九月三十日,黄庭坚死于南楼,时年六十一岁。除去赴贬所时间,黄庭坚在宜州共有一年四个月。黄庭坚在宜州作过十五首诗词[1]73-74,其中,诗七首:《寄黄龙清老》三首、《宜阳别元明用觞字韵》、《和范信中寓居崇宁遇雨》二首,《乞钟乳于曾公衮》等;词八首:《浪淘沙·荔枝》、《西江月(月侧)》、《采桑子(投荒)》、《蓦山溪·至宜州作寄赠陈湘》、《青玉案·至宜州次韵上酬七兄》、《南乡子·重阳日宜州城楼宴集即席作》、《虞美人·宜州见梅作》、《看花回·茶词》。这些作品多为宴饮、咏物、酬赠所作,代表了黄庭坚晚年诗词创作的艺术成就。具体就体现在抒情方式的多样化,用典故点铁成金,禅理道趣入诗词等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