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翟思达
按照联合国的新标准,一个地区65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即表明该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按此标准,我国在1999年就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人,占8.87%。我国成为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人的国家,而且老龄化进程正在加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提供的预测分析,2014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2025年达到3亿,2042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30%。
由于老龄化的加速,我国老年抚养比已由1964年的6.4%上升到2009年的11.6%。负担1个老人的劳动年龄人口,2010年大约是5个;而据最新预测,2020年只有3个,2030年仅为2.5个。我国已基本确立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36亿人,已有5806万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年将覆盖60%的县,截至2011年5月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1.9亿人,5170万人领取养老金。近年来,城镇离退休金的增速大大快于我国经济的增速,这些均增加了社会养老金的压力。
西方发达国家迈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NP达1万美元的占36%,人均GDP一般都为6000美元以上,可以说无论国家还是个人财富,都足以支持老年人的养老。而我国在人均GDP不到1000美元时,就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即使到2009年人均GDP为人民币25575元时,按照人民币年汇率均价6.831折合成美元也只有约为3700美元,远低于发达国家迈入老龄化社会时的富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