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永峰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政府会计的权责发生制改革已成为历史的必然,本文描述了我国政府会计基础的现状,简述了政府会计改革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中图分类号:F810.6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3.4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3-105-03
一、引言
1988年开始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共同点是把收付实现制作为其主要的核算基础。即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进而计算本期盈亏。不可否认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政府会计,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不断兴起,面对“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具体目标,对政府职能的转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变化、政府监督的加强、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和政府绩效评价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都对政府会计信息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国家中已有大多数国家在政府会计中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权责发生制,还有更多的国家正在计划进行这一方面的改革,我国很多会计理论者和实践者都大力提倡我国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国际权威机构对权责发生制为公共部门带来的优越性作了如下的表述:“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指出:权责发生制真正超越了现金流概念,能够在全面受托责任基础上实施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