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玺
(重庆科技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重庆 401331)
地方政府安置工作绩效是考核地方政府安置工作的重要指标。该指标数值的取得决定于安置满意度以及安置工作评价两个指标,在研究过程中,曾有学者建议地方政府安置工作绩效应完全以安置满意度(赋值权归于当地退役安置人员)为唯一指标,也就是说该问题可以转化为政府某项服务的满意度评价类的问题,笔者认为这种思路不妥,原因在于,第一,我们不排除个别退役人员对自身能力没有清楚认识、定位不准确造成安置期望过高,这样即便是合理恰当的安置也不会令其满意,第二,地方政府可能确实存在客观困难,由于全国情况千差万别,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因此可能会出现某地安置好,某些地方差一些的实际情况,也就是说可能会出现某地政府已经尽最大努力但是依然不能满足退役安置人员期望的情况。因此,为了更加客观的评价地方政府安置工作绩效,添加了安置工作评价指标,该指标的赋值权归于上级独立的评价工作组。根据文献阅读以及实际调查的结果,初步筛选出以上两个评价指标的影响因素。安置满意度指标主要由服务态度、安置程序、政务公开、问题反馈、安置去向5个因素决定,安置工作评价指标主要由安置效率、机构设置、资料完备性、组织程序、服务环境、领导重视程度等6个因素决定。同时设计了一个否定指标(NI)即投诉率指标,该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