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权撤销乡镇人代会的选举结果
2011年12月29日,湖南省衡南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对该县近尾洲镇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镇长结果无效的决定(《人民之友》2012年第1期“信息快递”)。
据报道,2011年11月18日,该镇召开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会议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镇长,该镇党委委员周某采取给部分镇人大代表和村干部解决民政资金、送烟、打电话、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帮忙拉票等方式进行非组织活动,并最终以过半数选票当选为镇长。衡南县纪委接到举报后,进行了立案调查,认定周某在此次选举中存在贿选行为,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该镇人代会镇长选举结果。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相关规定,会议决定近尾洲镇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镇长结果无效。
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是否可以撤销乡镇人代会的选举结果,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因此县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乡镇人代会的不适当选举结果;也有人认为,乡镇人代会的选举结果不属于乡镇人大的决议,县级人大常委会无权撤销。
河南省汝州市人大常委会闫旭辉撰文认为,县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乡镇人代会的选举结果。其理由如下:上下级人大之间存在监督指导关系。上一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