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可以预留代表名额吗
河南省汝州市人大常委会闫旭辉撰文认为,应结合实际预留少量代表名额。他认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预留少量代表名额以解决领导干部调整不到位而需安排代表名额的需要,符合实际,也不违反同票同权原则。预留代表名额应严格控制数量。从理论上讲,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应一次性分配到各选区,不得截留。但考虑到选举工作的实际需要,一般都在分配到选区中的代表名额中预留少量的机动名额,以解决人大换届后因领导干部调整不到位等特殊情况而必须要安排代表名额的需要。但是,预留代表比例应严格控制。预留少量代表名额实践上可行。因为人事变动随意性大,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换届前往往调整不到位,而主要领导在人代会上需要主持主席团会议、作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是必须保证的代表名额。为了不影响换届选举的时间进程,预留少量代表名额符合实际。以2012年北京市人大换届为例,新一届北京市人大代表共有78 1人,2012年11月25日前将选出其中的771名代表,剩下10名为预留机动名额,占代表总名额的1.28%。从各地实践来看,一般预留代表名额低于2%,占代表总名额极少,可以忽略不计。这样,既能保证换届期间领导干部调整需要,也不违反同票同权的原则。
安徽省凤阳县人大常委会武春撰文认为,预留代表名额不妥。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每个县、乡人大代表的总名额是固定的,具体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