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视野
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刘元映:正确把握“三个关系”做到“三个统一”贯彻监督法及实施办法 甘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元映撰文说,监督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7月29日也通过了甘肃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并于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监督法及实施办法的实施,规范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学习贯彻监督法及甘肃省实施办法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正确把握“三个关系”。正确把握同级党委与人大常委会的关系。一方面,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才能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也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另一方面,党委要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置于党委全局工作中去谋划。正确把握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和“一府两院”按照宪法规定,各自依法履行职能,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与此同时要与“一府两院”协调配合,支持“一府两院”独立负责地行使行政职权和司法职权,开展工作。对于“一府两院”来说,要自觉接受和支持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凡是监督法规定的“一府两院”应该履行的义务,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通过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改进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