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澄
(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广东 深圳 518034)
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听证会设计
□钟澄
(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广东 深圳 518034)
听证会是正式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编制方式。政府规划部门应作为听证会的一般发起主体和组织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地段内的利害关系人应作为特殊提起主体。听证事项应限于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适当将某些事项排除。对于不同的听证事项可采取不同的听证模式。听证参加人应分为居民代表和专家代表,合理设置人数比例。听证主持人可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具有规划知识背景的工作人员担任,以确保其公正性;听证参加人享有陈述和质询的权利;听证会记录应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必备参考。违反听证规则时应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但一般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整体效力,可以补听证和申请国家赔偿方式救济。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听证会
城市规划作为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其编制不仅是规划师们的专业工作,更要反映民意。加大编制中的社会公众参与力度,有助于提高城市规划的质量,增强其合法性、可接受性和可实施性。[1](p52-65)2008年1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公众对参与规划编制的渴望,其中的第26条、第46条、第48条和第50条多次提及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但总体上规定较为原则,未对论证会和听证会进行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