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早期教育市场

2012-12-22 14:12陆杰华
北京观察 2012年4期
关键词:工商部门北京市政协早教

陆杰华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规范早期教育市场

陆杰华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问题与分析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子女的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尤其是城市家庭对独生子女的早期教育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城市家庭望子成龙的期望增高,0至3岁孩子的早期教育也引起了更多家庭的注意,越来越多的家长,从孩子出生开始就要考虑为孩子选择合适的早期教育机构,无数的早教品牌如雨后春笋般在各个小区的底商、居民楼、办公大厦中萌萌发芽。早教市场的规模正步入了一个高速增长期,已经成了一块诱人的“大蛋糕”。不过,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0至3岁婴幼儿教育的全国性法规,北京市也没有出台地方性法规。据估计,每年北京市0至3岁的婴幼儿超过40万人。北京市的早教机构当前由各区县工商部门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应由工商部门管理,但工商部门却无法对早教机构的服务质量与有关资质做出客观的评价,从而导致了早教市场的准入门槛过低和失控的局面。而且,现实中现有的早教机构向孩子提供的早教服务都属于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不管,教育部门无权管,存在管理的空白点。由于无法可依,一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市场上的早教机构监管无门,早教行业的政府监管呈真空状态,已出现一些机构无证无照经营“误人子弟”,个别机构漫天要价,一些机构采用不正规收据,偷逃国家税款等问题,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建议 由北京市教委牵头,会同人口计生、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对全市早教行业的市场潜力、市场规模与目前状况等进行全面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尽快制订出《北京市早期教育(0-3岁)管理办法》,并最终通过人大立法上升为地方法规,将早教机构纳入政府,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范围,实现依法监管。

建立早教机构严格审批制度。没有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准从事早教业务。将早教机构的审批权由区县工商部门转归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口计生部门,确保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权。

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早教机构专项检查,对于那些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服务质量低下、不具备相关资质以及没有经过审批的早教机构,做出整改甚至关停等程度不同的处理,同时面向社会设立举报电话,打击早教领域里的违规行为。

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早教市场的各种服务价格进行全面的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核准基本服务的价格,对于违反价格的早教机构一律进行整顿,确保早教市场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崔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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