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展指南的意义与尴尬

2012-12-22 18:52廖水南
检察风云 2012年23期
关键词:指南幼儿园标准

文/ 廖水南

教育

儿童发展指南的意义与尴尬

文/ 廖水南

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给学前孩子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的成长设定了一个“阶梯”状的标准。政府希望通过这部《指南》有效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

4岁学会体谅父母辛劳,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经常保持愉快的情绪、不高兴时能较快缓解……善于提炼“新闻点”的人们总是能将丰富的规则简化为吸引眼球的碎片噱头。显然,《指南》中整齐划一的标准与孩子的个性化发展格格不入。《指南》成了舆论的靶心,矛头直指“评价体系”的教条化与不可操作性。每个孩子的天赋不尽相同,却共用一个设定的成长标准,显然会陷入量化的窠臼,属于生搬硬套,而非我们一直提倡的因材施教。这不仅会抹杀孩子的个性,也将偏离教育的本义。

但这种劈头盖脸式的挑剔,更多的只是习惯性质疑,而非冷静状态下的辩证考量。《指南》发布时就已明确,支持和引导幼儿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达到《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那么,既然《指南》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的同时,也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标准化生产幼儿”、“世界上可以有两个相同的小孩”的戏谑,就偏离了议题本身,不仅缺乏对话的真诚和应有的立场,更误读了《指南》存在的制度善意和现实价值。

在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越来越明显的情境下,作为管理者的教育部门出台《指南》纠偏,冀求转变公众错误的教育观念,导向意义不容揶揄。而且,3~6岁的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指南》提出了合理期望,指明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具体方向,并部分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更是对尊重幼儿成长规律的路径探索。事实上,《指南》从一开始,就在努力避免脱离民意,偏离实境。今年5月份,教育部就研究制定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且《指南》预设的成长标准,并非评价和衡量幼儿发展快与慢、好与差的强制性“标尺”,而仅作为家长和教师观察了解幼儿的参照。

不过,《指南》虽然经得起公众的质疑和推敲,但能否经得起现实的检验却存疑。目前,由于优质小学教育资源有限,一些重点小学在入学时往往会进行所谓的摸底测验,内容包括识字、计算等方面,并以此作为接收新生入学的依据。而幼儿园为了创造更高的“入学率”和迎合家长们的“起跑焦虑”,自然乐意根据“市场规律”推行幼儿园小学化。换言之,因为不管家长们有多开明,幼儿园有多自觉,只要教育资源不均衡分配的现状不改观,就总会有人为了寻求更优质的教育而推动幼儿园小学化。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地方一再加强对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管和惩戒,仍收效甚微、乏善可陈的根本原因。

就此而言,《指南》的真正尴尬在于,其抵御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力量其实很羸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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