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与平衡
——众筹美国经验的启示

2013-03-07 08:54支点刘真真
支点 2013年5期
关键词:创造者支持者众筹

《支点》记者 刘真真

立法与平衡
——众筹美国经验的启示

《支点》记者 刘真真

立法实际上是一个平衡,美国的立法一方面是要保护投资人利益。另外一方面,也要保护发起人的融资意愿,给予其融资的方便。在中国,如果知道这种行为存在,然后又不去立法的话,投资人的利益很可能得不到保护。

众筹从“众包”(crowdsourcing)一词衍生出来,通过调动社交网的热情来筹集资金,为资助对于社交网络成员有意义的项目而汇集资源。尽管这一模式在中国还处于探索阶段,但在美国已不再稀奇。

众筹兴起

其实众筹的兴起源于美国的大众筹资网站kickstarter,网站创意来自Perry Chen(中文译名陈佩里),是一位华裔美国人。他热爱艺术,开办了一家画廊,还时常参与举办一些音乐会,不过他自己正式职业是期货交易员。

网站兴起就与Perry的兴趣有关。2002年,因资金问题,Perry Chen被迫取消了一场正在筹划中的音乐会,他感到非常失落,由此便开始酝酿建立起一个募集资金的网站。

“一直以来,钱就是创意事业面前的一个壁垒。我们脑海里常会忽然浮现出一些不错的创意,想看到它们能有机会实现,但除非你有个富爸爸,否则不太有机会真的去做到这点。”Perry回忆道。

2009年4月Kickstarter正式上线。

网站致力于支持和激励创新性、创造性、创意性的活动。通过平台,项目发起人可向公众集资,让有创造力的人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以便使他们的梦想有可能实现。一方是有创新意向渴望进行创作和创造的人,另一方则是愿意为他们出资金的人,并见证新发明新创作新产品的出现。网站则收取很低的佣金。

假如你有一个创意项目,你就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向支持者集资,并同时给支持者一定的回报,回报可以是与投资额相应的实物或是一次特殊的经历等。例如通过kickstarter成功融资1000万美元的Pebble手表,这款手表可以现实智能信息,项目发起人则将其作为对支持者的回报。

联合创始人扬·斯特里克勒(Yancey Strickler),佩里·陈(Perry Chen)。CFP

2012年4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JOBS法案(全称为《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进一步放松对私募资本市场的管制,法案允许小企业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进行股权融资,不再局限于实物回报,同时法案也作出了一些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规定。

法案规定,对每一个项目来讲,其融资规模在12个月内不能超过100万美元;同时也限制了每一个特定投资人的融资规模,不可超过其年收入的5%。

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耿科在《财经大广角》表示,JO BS法案为像Kickstarter这样的众筹融资网站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也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合法框架。

这意味着创业公司能够更为合理通过众筹来融资了。

随着众多项目在平台上融资成功,Kickstarter逐渐成为全球最大的创意项目融资平台。在其公布的2012年财务报表中,2012年该网站总融资3.2亿美元,共为1.8万个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其中提供资金的网民人数为220万人,平均每分钟便获得607美元的网民资金支持。

持续完善

不过,当平台的融资名气越来越大时,却发现只有越来越少的人开始关注实际项目,支持者甚至只是将其作为购物超市。最糟糕的是,当产品一旦带上创意与梦想的光环,理性的投资者便会成为满怀期望的支持人。项目的质量谁来保证?投资者权益谁来保护?

Kickstarter显然意识到了事情的紧迫性。

“这不是你购物的商店,他不是百思买(全球最大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零售集团),你正在支持那些早期踏上征程去创造这些事情的人,你应该懂得什么是你将要参与的,你并不是从架子上买些东西。”Perry在GigaOm会议上演讲时表示。

2012年,Kickstarter发布官方博客表示,对项目增加几个明确条款。

第一,项目创造者必须谈到“风险和挑战”,例如创造者必须回答:“我们的项目面临如何的风险和挑战,为什么我们有能力战胜他们?”目的是希望大家通过对项目的判断来决定是否掏钱。第二,对于新硬件产品设计项目的指导意见。

考虑到新的产品开发对创造者来说非常复杂,但对支持者来说极具吸引力,Kickstarter禁止创造者进行产品模拟演示,只能展示他们现在的开发状态,同时禁止产品渲染等,避免支持者对创造者的期望过高。

不过,网站也只能对提交申请的项目进行简单审核,不会详细调查发起者的能力来判断他是否能完成项目,也不会担保任何项目。也就是说,支持者自行决定一个项目是否可靠。

在他们看来,这样才能不违背平台建立的初衷。“我们希望找到一种新的方式,让创造者和观众一起制造奇迹。但传统的投资系统是厌恶风险的,以利润第一,若对每个项目进行担保,这与传统投资没什么差别了。”Kickstarter表示。

中国并非没有类似的网站,例如点名时间、追梦网等,但发展仍不成熟。关键是,根据目前中国法律,此种融资方式均不支持以股权、债券、分红、利息形式作为回报项目,否则易有非法集资之嫌,这其实也是前文中美微的争议所在。

截至2012 年 4 月Kickstarter 项目情况

耿科表示,立法实际上是一个平衡,美国的立法一方面是要保护投资人利益。另外一方面,也要保护发起人的融资意愿,给予其融资的方便。“在国内,如果一方面知道这种行为存在,然后又不去立法的话,投资人的利益很可能得不到保护。”耿科说。

猜你喜欢
创造者支持者众筹
先行者 践行者 支持者
众筹
新闻众筹初探
让学生在小学数学课堂中做一个“发现者”和“创造者”
定增相当于股权众筹
试水“众筹+新三板”
奥巴马致词:“你们在白宫有一个强大的支持者”
掌上邮乐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