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和谐文化建设与民族团结

2013-04-24 13:56李梦
学理论·上 2013年3期
关键词:和谐文化民族团结思想政治教育

李梦

摘要:文化是民族团结的灵魂。作为一种理想信仰与价值体系,和谐文化在民族团结的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族地区的和谐文化的建设就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而是事关民族团结和进步的大事。在阐述和谐文化内涵及作用的基础上,针对民族团结中出现的文化问题,提出了通过建设和谐文化来促进民族团结的对策。

关键词:和谐文化;民族团结;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035-02

2005年5月,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和谐文化的新概念,强调了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这些重要论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的基本思想。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十分重要。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团结不仅关系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我国在新世纪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从文化建设的层面来看,和谐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它可以为民族团结和进步提供思想指导和精神动力,所以说,民族地区的和谐文化的建设就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而是事关民族团结和进步的大事。

一、和谐文化的内涵及其在民族团结中的作用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谐观,和谐是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具体、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和谐的实质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各方处于同一性状态中理想的存在状态。而所谓的文化,从哲学内涵看,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广泛使用的“文化”概念,是指一个群体或社会所共同具有的价值观和意义体系,是理想信念、价值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之总和,同时包括这些价值观和意义符号的物化状态。

和谐文化是以和谐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系统。“是人类社会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以和谐为思想内核,以崇尚和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为一体的一种文化形态。它反映着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

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各个民族都有自身所特有的民族文化传统,建设和谐文化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自身以及国家的发展都有重大的作用。一般来说,和谐文化对于建设和谐的民族关系具有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以及规范协调功能。

一是和谐文化的导向功能,它是指以民族团结为价值观和目标,通过民族团结价值观的教育和培训,引导各少数民族成员向既定的目标奋进。二是和谐文化的凝聚功能,是指依靠和谐文化,将各民族各成员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和行为准则、不同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凝聚成一个整体,这样才能增强民族成员的大集体归属感,提高他们对祖国这个大家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和谐文化的凝聚功能。在追求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国家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强调共同的目标和信仰。通过建设和谐文化,能够激发起各少数民族成员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激情和忘我的精神。四是和谐文化的规范协调功能,是指以和谐文化所表现出来的各种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来约束少数民族成员的行为,使他们认识到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什么是应该提倡的、什么是应该反对的,从而对民族团结有更加深刻的认识,自觉约束自身,监督他人,为创造和谐的民族关系做出自己的努力。由此可见,建设和谐文化,宣传平等、团结、互助等价值观念和规范必定会有效地指导人们的行为,进而促进民族团结。

二、当前影响民族团结的文化因素

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有很多方面,包括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国际势力因素等,其中起纽带作用的是文化因素,影响民族团结的文化因素主要是指:“表现于各族群在文化、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包括在族群之间是否存在语言不通、生活习俗不同、宗教信仰不同、价值观念不同、行为规范不同等等现象。族群之间在上述方面存在的差异对于他们自己的交往与融合会造成程度不同的障碍。”[2]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繁荣的主题,牢固树立了“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西部开发、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等举措,为民族团结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的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多方面原因,破坏民族团结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民族团结工作。在这些因素中,文化因素又是突出的影响因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传统影响民族团结

民族的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日益形成的表现在饮食、服装、节庆、丧葬以及生产活动等方面的风尚、习俗。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一种人的社会意识、一种观念形态,是人们面对自然、社会与人生时的自我意识或自我感觉,是社会现实生活在人们头脑中幻想的、歪曲的反映。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有内在的一致性,有些民族在长期信奉某种宗教的过程中,宗教的节庆、礼仪、禁忌逐渐演变成了民族的节庆、礼仪、禁忌等风俗习惯。由于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都具有长期性、社会性、规范性、区域性、稳定性等特点,它们一旦形成,就很难变更,对于民族成员有很强的制约性。我国有56个民族,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在交往融合过程中,不尊重其他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或者侵犯其他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民族冲突、突发事件就很容易产生。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回族、维吾尔族等所信仰的伊斯兰教以及藏族所信仰的喇嘛教的宗教色彩最浓,因而此类信仰所引起的破坏民族团结的冲突事件也往往较多。

(二)不同民族的思想价值观念影响民族团结

价值观是人用于区别好坏、分辨是非极其重要的心理倾向体系,它是人的动机和行为模式的统帅。由于生活的地理位置不同,交通设施不同,所受教育及享受政策等方面的不同,各民族之间的价值观念往往有很大差异。第一,汉族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0%,分布于各个省份,是我国的主体民族,有些汉族人极易产生“大汉族主义”思想,歧视排挤汉族之外的一切民族,这种排外心理会影响民族团结。第二,一些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比较闭塞的山区,交通闭塞,与外界联系较少,文化程度不高,容易产生故步自封、不思进取、盲目自大的思想,对于民族间的交流有阻碍作用。第三,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较快,某些地区的少数民族成员向其他地区流动,流动人口增多,流动速度过快,思想观念的差异导致了不信任、缺乏沟通、过度防范的心理,这也严重影响了民族团结。

(三)国际敌对势力的文化干预与破坏影响民族团结

当前我国各民族总体上是团结平等的,各民族呈现出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局面。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国际敌对势力的干预破坏,在不少地区也偶尔会出现破坏民族团结、造成社会混乱的行为。

当今时代,一些西方国家通过“民主人权输出”手段向社会主义国家传播西方的生活及价值观念。“‘民主人权输出是西方垄断资产阶级在殖民主义已经破产的历史条件下,通过经济、政治、文化、外交等种种新的隐蔽方式干涉、控制、支配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和活动。”[3]从文化角度看,“民主人权输出”根植于西方自以为是的种族优越论和文明中心论。某些西方人自认为西方文明是最好的,他们有责任对其他民族的文明进行改造。因此他们打着“文明”幌子,以加快民主进程、促进人权实现为借口,企图干涉别国内政,侵犯他国主权。近年来的“3·14”西藏暴力事件、“7·5”新疆暴力事件、西藏民族分裂势力、新疆民族分裂势力等都向我们暴露了敌人的阴谋。类似事件一般都有境外敌对势力的支持,为此,我们应该做的是居安思危,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提高警惕,坚决和西方企图破坏我国民族团结的文化干预与破坏行为做坚决斗争。

三、建设和谐文化,促进民族团结

影响民族团结的文化因素各种各样,纷繁复杂,在分析了几种影响民族团结的主要文化因素后,有必要按照和谐的观念提倡各民族树立和谐的理念,发挥和谐文化的积极作用,从而促进民族团结。

(一)加强民族思想政治教育

“民族思想政治教育是伴随着民族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客观社会存在。”[4]只要各民族之间还存在着地域、历史、经济、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差异,民族之间就容易发生纠纷和矛盾。因此,要想破除纠纷和矛盾,建设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我们就必须重视民族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民族团结观教育。关于民族团结观教育的内容,徐柏才教授认为,“在民族团结教育中,必须牢固树立三种观念:要牢固树立‘两个共同的观念,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观念,要牢固树立‘五个维护的观念。”[4]“两个共同”即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繁荣作为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五个维护”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总之,进行民族团结观教育就是要帮助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民族团结观,教育各族人民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自觉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繁荣发展。

(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各民族的中华民族认同

“‘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认同的基本依据,是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本载体,是中华民族团结和谐的文化内核。”[5]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中华50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尽管有战和更替、聚散分合、但向我们展现的始终是中华民族大统一的文化传统。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强调“以和为贵”,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认为自然孕育了万物,人类社会是一个和谐整体。此外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协和万邦”“家和万事兴”“政通人和”等说法,体现了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因此要促进民族团结,我们就必须重视传统文化的精髓,学习传统文化“以和为贵”的思想。通过教育宣传,带领每一个中国人学习中国的优秀文化,提高对本国文化的自豪感,以此来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少数民族自身内部的文化,是指导少数民族成员行为的标准和规范。具有相同风俗习惯的民族往往更容易交流、相处,而有着不同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之间摩擦碰撞就比较突出。应该引导民众解放思想,理解、尊重其他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可以通过文化互动、文化表演等形式向更多的人展示少数民族的文化,这样既保留了民族传统文化,又加深了大家对其他民族传统文化的理解。同时,对于少数民族的某些传统文化应该加以正确引导,有些传统民族文化中含有封建迷信的成分,对于这些成分,应该加强对民众的说服教育,鼓励其正确认识自身的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民族传统文化引向正轨。

(四)提高民众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方面,民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对于民族团结工作至关重要,只有提高了少数民族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才能让他们的视野更开阔,学习积极性才会更高,对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以及祖国的团结统一、繁荣发展才能有更深刻的认识。在民族地区,应该加大对教育的资金投入,兴建教育设施,进一步鼓励优秀人才前往民族地区从事支教、兴农等工作,扶持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要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6]少数民族干部是党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还是各民族利益的代表者和实现者。因此,首先要广开渠道,增加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其次,要全面加强民族干部的素质教育,培养和选拔过程都应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最后,要建立一套严厉合理的奖惩制度,有突出表现的民族干部可以奖励破格录用,提供机会进一步锻炼,对于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等行为要严加处罚。

参考文献:

[1]杨文顺,高路.云南民族文化多样性与和谐社会构建互动关系[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1).

[2]马戎.民族社会——社会学的族群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章传家,颜旭,常培育.认清西方“民主人权输出”的实质[N].人民日报,2012-05-25.

[4]徐柏才,等.民族思想政治教育学导论[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1.

[5]张先亮,戢广南.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思考[N].光明日报,2009-12-30.

[6]吴仕民.中国民族理论新编[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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