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研究

2013-05-14 07:06陈刚
当代经济 2013年19期
关键词:小额贷款贷款监管

○陈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上海 200120)

一、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概况

受国际金融环境及我国宏观财政货币政策调控的影响,金融市场的正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且规模受到限制,那些活跃的市场主体如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户等,经常面临融资困境从而直接影响到了生产经营,市场金融需求与供给的对接由此出现了明显的矛盾。为了适度缓解金融市场中的融资难题,同时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合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尤其是流向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由此作为新生事物正式获得了经营发展的政策空间,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截止到2012年6月,上海全市已有87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设立,其中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为82家,注册资本为109.35亿元。这82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金额542.95亿元,贷款余额为128.02亿元,平均贷款期限为7.68个月,平均年利率为17.56%。图1为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贷款余额和融资规模变化情况。

图1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贷款余额和融资规模变化情况(单位:亿元)

表1 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单位:亿元

1、资金主要来自内源融资

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内源融资,即股东资本和留存利润,二是外源融资,即向银行融资。截至2012年6月,上海全市82家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结构为:注册资本109.35亿元、留存利润12.88亿元和向银行融资24.98亿元。其中:向银行融资仅占注册资本的22.84%(见表1),符合不超过注册资本50%的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需要其大股东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而且融资成本较高。受宏观调控大环境影响,今年融出银行普遍上调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上调幅度为10%~20%。

2、资金投向结构基本合理

贷款对象方面,面向“三农”贷款余额5.12亿元,面向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0亿元,两者合计占比50.87%。贷款期限方面,三个月(含)以下的贷款占比15.07%;三个月至六个月(含)的贷款占比24.55%;六个月至一年(含)的贷款占比58.84%;一年以上的贷款占比1.54%。贷款类型方面,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信用贷款、其他贷款五类贷款余额分别为 66.84亿元、40.72亿元、6.62亿元、4.6亿元、6.87亿元。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是主要贷款形式,占比分别为52.21%和31.81%。

3、盈利能力偏低,但逐年上升

2009—2011年,上海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净利润分别为0.7亿元、3.05亿元、6.91亿元,行业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9%、5.59%、8.03%,行业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30%、4.32%、5.96%。可见,小额贷款公司整体收益率相对偏低,但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后续资金补充不足

“个人出资,只贷不存”是小额贷款公司最主要的运作特点,面对超乎想象的贷款资金需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关键问题是能否保障后续资金。《指导意见》的规定虽然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但同时也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正常的融资渠道。尽管根据《指导意见》的政策安排,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两家银行机构融入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资金进行经营,但实践中很多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获得融资较少,且融资成本高,主要还是以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放贷。没有资金循环的机制,自有资金有限和后续资金严重不足是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举步维艰甚至面临破产的主要原因。

2、复制银行经营模式,市场定位不够明确

个别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类似银行,在市场开拓和信贷管理方面简单复制商业银行模式。其主要客户群为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客户储备不足或缺失。此类经营模式不仅偏离了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也给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带来潜在风险:一是从贷款风险看,个别小额贷款公司为吸引大中型企业降低贷款门槛,向一些不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审查要求的“问题企业”发放贷款,容易引发信用风险。二是从发展方向看,小额贷款公司与商业银行可能为争抢大中型企业资源而展开市场竞争。在资金市场需求较为旺盛时,此类小额贷款公司或许具备一定生存空间;如果资金市场供需局面逆转,此类小额贷款公司将面临大客户流失、而小微企业储备不足的被动局面,甚至可能在激烈竞争中被市场淘汰。

3、倾向大额贷款,提取风险拨备不足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初衷是鼓励发放小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但在实践中,小额贷款公司往往倾向于发放大额贷款。截至2012年6月,上海全市82家小额贷款公司128.02亿元贷款中,单笔大于50万元的贷款合计116.52亿元,占比91.02%。事实上,自2009年9月到2012年6月,小额贷款公司全部贷款余额中,单笔大于50万元的贷款余额占比从未低于90%(见表 2)。

发放大额贷款虽然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也提高了贷款违约风险总值。为对冲贷款违约风险,金融行业惯例上采取计提风险拨备即贷款损失准备的做法。但在实践中,小额贷款公司计提风险拨备普遍不足,绝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仅计提贷款损失一般准备,仅有少数小额贷款公司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截至2012年6月,82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为2.85亿元,其中:贷款损失一般准备为2.35亿元,贷款损失专项准备仅为0.5亿元。此外,上海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贷款拨备率为1.7%,低于银行业2.5%的最低贷款拨备率要求。因此,从行业整体来看,小额贷款公司提取风险拨备仍旧不足,抵御风险能力有待提高。

表2 小额贷款公司单笔大于50万元贷款的比例 单位:%

4、监管框架有待完善,监管力量有待加强

从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发展混乱。一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外部监管机构过多,监管体系多头化。金融办、工商局、银监会和央行的分支机构等如此多的监管机构易造成监管重复或监管真空,影响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不能有效保证监管工作的专业化与精细化,最终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潜在风险和治理已经存在的风险。二是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和处置的力度不强。由于人员编制和专业金融监管人才有限,加之监管工具和手段缺乏,现阶段地方政府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发展轻规范”的现象,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对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准入的审批上,业务风险的日常监管环节相对薄弱。

5、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的不完善,主要归因于落后的管理手段跟不上小额信贷发展的更新速度。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科技手段落后、信贷管理松散、风险管理不到位、拨备制度没有建立等问题,严重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另外根据《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从业人员只需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即可。而目前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大多由制造型企业转型而发起成立,金融管理人才数量不足,对金融法律法规、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小额贷款经营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

1、加强创新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为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考虑允许股东结构多元化以扩大资本金的来源,可以考虑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基金等参股,并给予一些税收的优惠,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的持续性提供保障。可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专注于小额贷款领域,如参照金融机构模式适度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允许小额贷款公司提取较高比例的损失准备金,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给予适度补贴,并将财税优惠政策与发放小额贷款比重挂钩,使专注于小额贷款的公司享受更多财税优惠政策。

2、将小额贷款公司逐步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应当重视征信体系的建设,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人行的征信系统,这既能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效率,也能保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三者之间信息的通畅,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良性健康发展。在路径选择方面,先期可通过小额贷款公司与其开户银行签订代查询协议,由商业银行代为提供借款对象的信用记录查询服务;条件成熟后,由当地人民银行牵头,统一开发信贷台帐系统和征信接口系统,综合考量机构素质,按照“优质机构,优先接入”的步骤,分批将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

3、明确监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

为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应当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健全监管制度,避免多头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从实际情况来看,可取消条条监管体制,国家可从宏观上进行监管和指导,根据区域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情况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和发展规模,防止恶性竞争,具体监管权可交地方政府负责,使其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及时查处违规行为,人民银行、银监局在短期内可辅助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要加强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其监管能力;加强分类管理,对于规范、健康发展的优秀小额贷款公司,可在政策优惠、业务创新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对于存在违规现象的高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则应加强监管力度;探索建立和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优胜劣汰,推动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4、加强内控建设,防范金融风险

根据规定,上海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上限为30%。此规定虽然避免了大股东“一股独大”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但分散的股权结构也造成小额贷款公司决策效率偏低、长远规划意见不统一,以及部分公司中小股东变动频繁等问题。因此建议适当提高大股东控股比率,并允许大股东控股小额贷款公司,以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其长远健康发展。为防止“一股独大”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可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强制性信息披露管理。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应严格规范操作业务流程,完善自身风险控制体系;重点关注风险管理岗位,实行贷审严格分离,切实防范操作风险,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5、完善人才培训和激励制度

总体来看,上海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数偏少,一般在10人左右,最少的仅有6人,但岗位设置却不能减少,导致个别公司员工兼岗现象严重。一方面,要合理配置公司的人力资源,应加强员工教育与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同时也要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培养,培养“品行兼优”、理论和实务俱佳的行业人才;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对员工的激励与考核机制,将员工的工资奖金与其业绩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同时也要为员工提供不断提升的平台,保证员工的福利水平,请得来人才也要能留得住人才,避免人员的过分流动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冲击。

[1]吴晓灵:中国小额信贷蓝皮书(2009—2010)[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穆罕默德尤努斯著,吴士宏译:穷人的银行家[M].三联书店,2006.

[3]王者富、张松玉: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J].吉林金融研究,2011(12).

[4]任晓松: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以吉林市为例[J].吉林金融研究,2011(6).

[5]卢善奎、韦文高: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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