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的品德和荣誉

2013-05-14 16:53徐贲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10期
关键词:政体共和贵族

18世纪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主要类型。“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单独一人执政,但遵守既有的和确立了的法律的政体;“专制政体”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人按其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孟德斯鸠的政治洞见在于看到“政体精神”对于政体的决定意义。政体精神是一种政体的实际构成,除了规定制度性质的具体要素之外,还实际推动这一政体按其性质要求运作。

政体的性质是构成政体的东西;而政体的原则是使政体行动的东西。一个是政体本身的构造;另一个是使政体运作的人类感情。孟德斯鸠认为,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品德,贵族政体的原则是以品德为基础的节制,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而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

任何政体只有在其固有的原则指导下,才能得到与其性质相适应的实际运作,否则就会发生变异,乃至解体。由此他又进一步引申出两个政制原则:其一是教育的目的应该和政体的性质原则相适应。例如,在君主国里教育的目的是训导人们崇尚荣誉;在共和国里则应教导人民爱祖国、爱平等;其二,立法应与政体原则相适应,因为法律和政体原则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例如,在民主政体下,法律应该激励平等和简朴,各种平等的原则也要用法律加以确认和保障,才能维持平等的精神和风尚。相反地,在法律没有预防的地方,不平等就会乘隙而入,那样的话,共和国就完了。

共和时代的罗马政体精神结合了君主政体的“荣誉”和民主政体的“品德”,造就了一种被称为“高贵”的罗马精神。罗马共和时期担任行政长官的布鲁图斯(公元前85-公元前42年)为维护共和刺杀恺撒,被许多后世的来人赞誉为“最高贵的罗马人”。但不要忘记,是因为其他罗马人也高贵或相当高贵,才有布鲁图斯的“最高贵”。

罗马共和能够结合荣誉和品德,这是由它的共和政体所成就的。但是,仅仅有共和政体,还不足以使国民具有这样的品格。只有在共和政体能够健康存在,有效防止和避免腐败堕落的时候,这样的国民品格才能得以塑造。相反,一旦共和沦为实质的专制,制度性的腐败便会不可避免地对全体国民起到腐蚀的作用,使得他们普遍地道德沦丧和品格低下。

罗马共和,尤其是在前期,因其体制健康而国民高贵,从文艺复兴时期至今,一直为世人所崇尚,其所塑造的“贵族精神”,指的是一贯的内在的高尚,而不是地位的高下,地位的高下是可以改变的,而内在的高尚则必须持之以恒。这种贵族精神在辛辛那提那里有传奇般的体现。

辛辛那提是一位成为古典主义美德化身的古罗马政治家,他是一个贵族,却喜欢像农夫一样在田野里劳动。在罗马受到攻击的紧要关头,根据罗马宪法,他被任命为一位独裁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掌握着所有人的生杀大权,但最多只可任职六个月。辛辛那提以卓越的战绩,迅速赢得了胜利。就在回到罗马的当天,远在任期结束之前,他就立即辞掉了独裁者的权位,回到城外的农场。

对以荣誉和品格为傲的辛辛那提来说,是一个农夫,还是一个独裁者,这并不重要,身份可以改变,但高尚的道德内涵却一如既往。罗马人视辛辛那提为共和国政治领袖的理想典范,因为他体现的是最高贵的罗马精神。辛辛那提对罗马人有一种能使他们高尚起来、变得更优秀的教育示范作用,是罗马传统教育的生动体现。他后来对美国人也起到了同样的教育作用,成为美国共和主义者心目中那种不恋权势的领袖典范,他们甚至把华盛顿总统称为“美国的辛辛那提”。

以辛辛那提为典范的罗马人,他们既是尼采所说的那种贵族(具有坚强生存“美德”之人,意志力贵族),同时也是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杰斐逊所说的那种“自然贵族”(自我成就的“人”)。文艺复兴的先知但丁,他设想的国家必须由一位贤明的君主统治,此人必须来自罗马,却不是教皇。其理由是:罗马民族是最高贵的民族。

共和的品德和荣誉必须同时体现在它的精英和民众身上,罗马共和的贵族与平民分野已经不再适用于现代的共和,但是,现代共和同样需要由共同的美德,而不仅仅是物质利益来把精英和民众凝聚成为一个整体。如果在一个国家里,大多数人美德沦丧、逐利自肥、见利忘义、蝇营狗苟,是不可能有真正共和的。

徐贲

(作者系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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