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可能性与实在可能性*——论胡塞尔对《逻辑研究》第6 研究第1 篇第4 章的修改

2013-07-08 03:06:14陈伟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5期

陈 伟

在1900/01 年出版了《逻辑研究》这部堪称现象学的奠基之作后,胡塞尔(Edmund Husserl)随即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更为广泛的研究。随着研究领域的扩展和问题的深入,胡塞尔试图修改《逻辑研究》以使其能(至少部分地)反映他的研究的新进展。为此,胡塞尔1913 年发表了《逻辑研究》第1 卷和第2卷前五项研究的修改版。但是,胡塞尔用力最多、修改的幅度最大、并且在他看来“最重要的”第6 研究的彻底修改版,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发表。因此1921 年单独发表的第6 研究修改版是“原先的、只是在几个篇章中得到了根本修正的文字”①HuaXIX-2,Logische Untersuchungen,Zweiter Band,Zweiter Teil,Untersuchungen zur Phänomenologie und Theorie der Erkenntnis,Herausgegeben von Ursula Panzer,den Haag,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1984. B2Ⅲ.( [德]胡塞尔著、倪梁康译:《逻辑研究》第2 卷第2 部分,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年,《第二版前言》第1 页。以下引用该书,均按胡塞尔研究界通例简写为LUⅡ/2,并给出相关边码和中译本页码。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所引用的该书译文均出自中译本。)。其中,第1 篇“几乎得到了逐字逐句的重印”②LUⅡ/2,B2Ⅳ; 中译本,《第二版前言》第 2 页。。但事实上胡塞尔当时已经对第1 篇做了彻底的修改。这就是说,我们无法从重印版的第6 研究第1 篇(内容为:客体化的意向与充实)中获得胡塞尔对于相关问题的新观点。

本文尝试对第1 篇第4 章的1921 年重印版和彻底修改版③以下分别简称为重印版和修改版。进行详细的文本对照,并在此基础上阐明胡塞尔关于观念可能性和实在可能性的观点及其与发生现象学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尝试(如果成功的话)的意义在于,它使人们看出胡塞尔后期的哲学思想是如何从最初的《逻辑研究》中发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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