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刚,孔垂海,张丽华
(东北林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黑龙江 哈尔滨150040)
1936 年,毛泽东在与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中,富有远见地指出,革命的目标是“必须建立民主共和国”和“统一的人民民主政府”,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的在于“打倒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建立一个人民民主的共和国。”[1](P563)
1945 年,毛泽东指出:“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2](P1056)我们要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既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议会制,也不能照搬苏联的苏维埃,更不能采取旧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而是要建立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48年1 月,毛泽东强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各级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机关,中央、省市、县乡、区要依据革命的发展情况和当地人民大众的要求,实时地、逐步地召集各地区人民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各级政府,并明确了在将来革命胜利后,中央和地方各政府都应当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目标,强调人民代表大会一经建立,就应当成为当地的人民的权力机关,它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还应该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