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013-08-15 00:51丁彩云
山西建筑 2013年22期
关键词:评标分包投标

丁彩云

(青龙满族自治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河北秦皇岛 066659)

招投标制度在我国的工程项目建设中作为发包的主要形式已被广泛实施和认可。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发包方式,它能够有效控制造价,优化资源,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程招投标即是一项“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由于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一些有悖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和问题,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混乱。

1 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1)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建设单位将造价较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多个标段,使各标段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把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还有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仅在较小的范围内或者在本系统内发布招标公告。另一种是想方设法将造价降低至招标限额以下,等确定施工队伍后,再进行项目调整,最后据实结算,然而招投标监管部门在审核建设单位的拦标价时只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2)招标代理有待规范。代理机构人员业务素质不过关,只顾忙业务而疏忽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不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的综合素质,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在招标文件上制定有倾向性条款,量身定做,以利其意向投标单位。有的代理机构为了承揽业务,过分迎合业主意愿,无原则的按业主的要求办事,要求参加投标单位提供巨额保证金,以吓退潜在投标对手。有的甚至为业主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投标资质审核不严助长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还有代理为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违规操作,不能站在中间立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3)招投标中的围标与陪标。在招投标中,几家投标单位组成了一个“围标集团”,私下串通工程的报价,使其他投标单位正常的报价失去竞争力,其目的就是排挤那些不合作的投标人,这几家投标单位之间互相勾结,约定轮流坐庄。还有一个投标人通过挂靠不同资质的多家企业来参加投标,形成投标垄断,无论哪家中标,中标人都是一个,严重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竞争氛围。在招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标相关部门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审核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致使挂靠资质、伪造企业状况、代替报名的现象时有发生。4)评标工作的人为因素。招投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关键要看评标工作和制订的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导致评标中人为因素的“沃土”。有些评标专家专业水平有限,对技术标的理解不够深,而且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评标的结果科学性将受到很大影响。有些代理机构为了压缩招标成本,评标时间仅给几个小时,在这么短时间内要求评标专家拿出高质量评标结果,势必造成评标的不公正性。5)建设工程签订“黑白合同”。建设工程的甲乙双方就同一项目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称“黑白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合同称为“黑合同”。在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串通,搞虚假招标,明招暗定,欺蛮监督机构,签订“黑白合同”的行为颇多。“黑白合同”一般都伴有虚假招投标行为,甲乙双方签订“白合同”,明显是为了规避政府部门的监管,然后双方通过承诺书等形式明确与虚假行为伴生的“白合同”不实际履行。6)建设工程的分包与转包。有的中标企业把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而对施工成本、工程质量不负责任。这种分包行为致使二手承包商只能在工程成本中截获利润,势必导致工程质量的下降。中标的项目经理私下转包,有些项目经理的资质是硬性记忆考取的,只会纸上谈兵,不曾实践,挂靠到企业拿提成。有的项目经理因与地方群众关系紧张,无法协调,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必须要转包的工程,私自转包给他人施工,不履行转包手续。这些分包、转包行为必然给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2 解决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加强招投标监督、监管力度。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招投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还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符合日趋发展的招投标市场的监督形式,着重在过程监督。要实施招投标的全过程监控公开化,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尤其新闻媒体的作用不可忽视,群众的监督也要积极鼓励。还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强化处罚措施,依法规范交易行为。2)完善招投标各主体的惩罚机制。建立招投标信用档案公示制度。对招投标活动进行信用记录并对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加大招标代理及投标单位的约束,除了对其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制裁外,还要降低资质,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的投标单位和招标代理,要严肃处理,依法停止招投标资格,按照程序该提请发证机关进行处罚的,依法暂扣、吊销资质证书。对招标负责人实行终身负责制,这样能避免一些腐败现象的发生,使招投标交易中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3)加强交易中心建设。设立交易中心是招投标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增进了工程交易透明度,对工程交易活动的管理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的招投标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瑕疵,因此还要加强交易中心的建设。首先,要完善服务功能,提供齐备的软、硬件设施和招投标场所,提高交易中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法律意识,为工程交易过程提供各方面的设施保障,为监督管理提供有力条件。其次,交易中心还要加强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相关网络建设,建立和充实相关数据库,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尽可能形成全国联网,全民监督,提高工程交易活动操作的透明度。4)加强合同跟踪管理。实行合同跟踪管理是巩固和检验中标结果,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项目顺利交付使用的重要保障。首先,合同的订立和备案是关键,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监管,其次,要推行合同跟踪管理手册制度,第一时间发现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更换项目经理等问题,及时查处,并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还要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跟踪检查,对于合同条款有悖于招标文件、不合理地增加合同价款、拖延支付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将安全质量事故隐患降到最低。还要制订合同履约行为信用奖惩制度,从多方面对合同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工程招投标由领导的指定到相关单位的议标发展到现在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公开招投标制度是为了充分体现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优化资源,加强权力制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特别是预防腐败。只有招投标工作做到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市场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

[1]李春玲.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06(5):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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