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祥
新会计准则颁布和实施以来,符合我国国情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明确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法,这是对企业所得税确认计量的坚实基础。
新会计准则在所得税核算方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新会计准则贯彻了资产与负债的界定,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出发考虑,寻找和确定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进而判断出差额是暂时性差额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额,最后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利润表债务法是基于时间性差异的,所谓时间性的差异就是指税法和会计制度确认收益和损失等的时间不同,从而导致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有所不同。新会计准则主张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主要基于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额又是基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基础与按照税费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定义的角度不同,分别从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角度出发,暂时性差异的内涵相对更加广泛,根据其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