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跑一次吧!:在《杂色》的生态境遇中飞翔

2013-11-15 15:55王旭烽
江南 2013年4期
关键词:境遇王蒙生态

王旭烽

2013年,是王蒙文学创作生涯的一个甲子年。整整六十周年前的1953年,王蒙的长篇小说《青春万岁》创作完成。对于文学大师最得体的敬意,从来便是阅读其人作品。而在王蒙的众多小说中,我最尊敬与热爱的,便是他1981年发表在《收获》上的中篇小说《杂色》。30年前我作为文艺女青年和女大学生阅读此作,曾经多少次热泪盈眶。30年后因文学批评需要再读此作,依旧心潮澎湃不能自已。昨日在高铁上又一次阅读此作进入结尾,当那匹残破老马脱胎换骨,天马行空飞翔草原时,一时恍兮惚兮,竟不知身在何方。经验告诉我,凡阅读产生此等状况,此作必将属于您的经典。

其实,对《杂色》的评价,从来就是众说纷纭的。王蒙自己对此作的阅读后果想必有着清醒的认识,故而当小说写至一半时,作者自己已经忍不住跳出来公开宣布:

这是一篇相当乏味的小说,为此,作者谨向耐得住这样的乏味坚持读到这里的读者致以深挚的谢意。不要期待它后面会出现什么噱头,会甩出什么包袱,会有个出人意料的结尾。他骑着马,走着,走着……这就是了。

的确如此。主人公曹千里,上午从牧区公社革命委员会的马厩里牵出一匹杂色老马(小说题目就此而来,让我想起当年读《左传》时老师解释何为“二毛”,就是军中头发斑白的老弱病残者,读者就此可以想象这是一匹怎么样的老马),出村过河,过戈壁滩,进村,见鸡打架,进小卖部买杂货,见一维吾尔族女售货员,出村。马惊蛇而蛇不现,过小溪,进草原,从阳光灿烂到乌云蔽日到冰雹如卵到倾盆大雨,发冷挨饿,进毡房喝酸奶,酸酒,重骑老马,草原如大海,一路而去,不知所终,完了。

没有左派右派,没有破旧立新,作为人的遭遇,亮点就是收鸡蛋换糖果的维吾尔族女售货员那一瞬间鼻子上出现的细小纹路的微笑,让主人模糊地想起了玫瑰,近乎于无的思维涟漪。《杂色》中绝对没有组织部,更没有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对王蒙这样一位被毛泽东点评过的大起大落大作家而言,这部小说有什么意义呢?

然而它的确是一部经典小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高行健评价说:“当代文学是很少被认为有杰作的……然而,当代作品如果能有杰作,我想王蒙的《杂色》可以属于这杰作之林……”

基于王蒙在新时期文学创作中的先锋实验形象,关于《杂色》,历来文学批评者们从叙述风格、叙述空间、叙述手法等角度,多给予不同评论。本人的解读视野,将落实在《杂色》主人曹千里的生态境遇中,以此为契机,来试图破译《杂色》中更深层次的精神传递。

《杂色》中的自然形态元素

何为生态,简单说,生态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而生态境遇,本人理解为生物在某种生存状态下的遭遇。单纯的自然形态当然不等于生态境遇,但生态境遇往往离不开自然形态。因此,梳理《杂色》中主人曹千里所生存的各个自然形态元素,便成为本文首先要做之事。

1.动物。《杂色》既然从一匹马开始,可见动物还是这部作品中的重要叙述对象。历数全篇,包括点到为止的动物,共有杂毛马,夜猫,鸟,跛驴,枣红马,嗜血乌鸦,渺小蚂蚁,两只家燕,两只斗架公鸡,两只鸭子,一头因粗野鄙陋叫声而被提到的公驴,一只肮脏黑狗,一条因马惊而猜测存在的蛇,牧羊犬,黄羊,野鹿,獾,狼,蜘蛛……所有这些动物中,不少只是主人公思绪中的动物,并未在现实世界遭遇。真正与人形成关系的,还是杂色马,肮脏狗,未看到的蛇,一个鸡零狗碎不成阵营的动物世界。

2.人物。人物稀少,自愿“发配”边疆的小知识分子曹千里,懒洋洋的饲养员哈森巴依,一个30多岁的维吾尔族女售货员,一个哈萨克老妇人,三个老头子;其余几个,包括拿着一角馕饼的披满尘土的孩子,一路经过打招呼的哈萨克人,曾经想起的工宣队的一位打引号的可爱的师傅。这些人几乎和主人公曹千里都没有形成对话,严格意义上说,小说人物就曹千里一个。

3.风物。风物包括:耐旱的多刺的植物,几缕颤抖的树叶,奶茶,馕饼,马鞍,马皮,破皮袄,铡刀,毡子,骆驼刺和芨芨草,葡萄架,瓜栅,高耸的青杨树,砖茶,莫合烟,条绒布,蜡烛,马灯,套鞋,短刀,鸡蛋,一块钱的水果糖和一块钱的莫合烟丝,山丁子树,奶疙瘩,蜂蜜,酥油,马奶子,冬不拉。不用说,这就是新疆,作者已经视为故乡的地方。

4.空间。《杂色》中的空间是从一间公社革命委员会的马厩开始的。然后经过村口,一条名叫塔尔河的河流,一个名叫“补锅匠”的村子;到供销社门市部,再出村至山路;经光秃秃戈壁滩,到秃秃光山坡;经过溪谷,瀑布,连结着山区与平地、牧业队与农业队的傍山石路;终于来到草原,一个无边的大世界,马走在这里就像船走在海里;然后来到“独一松”的破毡房;最后回到神奇的大海般的草原。这是一个逐渐开阔的世界,一个由平庸、平凡走向神奇甚至幻觉的世界。

5.气候:气候变幻多端,从空气清凉的早上开始,然后出现头上是高高的,没有阴云和烟霭遮拦的白热的太阳;尘烟和干燥的风,令人嘴唇干裂,口焦舌燥;然后进入小溪,空气变得潮润和清新。尤其是那些黑褐色的、似乎能榨出水滴来的泥土,和那些从泥土里挺身出来,又紧紧地卫着泥土不受洪水冲刷的灌木,对于一个在荒漠中已经度过了一个多小时的人来说更是迷人!接着,是突然而来的冰雹;其后的大雨,大雨后的酷热;再然后,是光亮光亮的碧空,娇嫩、多汁、透明的蓝天上有两片薄云在飘浮;而高山的雪冠洁白炫目,洁白中又有一道一道清晰的褐紫色的线条——那大概是无雪的山谷,一切都那么有层次,像刀刻出来的一样。

6.时间:从一天开始的时间貌似平常,上午,下午,傍晚之前。最后异数突起,突然出现幻觉中的时间:群星在列队欢呼,舞蹈。眼前是一道又一道的光柱,白光,红光,蓝光,绿光,青光,黄光,彩色的光柱照耀着绚丽的、千变万化的世界。

基于生态境遇视角下的文学叙述

1980年王蒙在美国撰写这部作品之时,未必会想到会有一个“生态境遇”的文学批评术语在三十年后等着他。但这并不意味着作者本人没有生态意识。作者选择了一匹马,一个人,一天,一条路中的种种关系,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比兴方式。将这匹杂毛马作为主人曹千里的象征,以为马即是人,人即是马,固然亦是一种解读。但马是马,人是人,人与马世界的交融对话,互为知音,同病相怜,相互发现,相互索取,相互对抗,相互获得,共同飞升,这难道不也是一种解读?

如果我们将马代表的自然世界和曹千里代表的人(的)世界整合在一起,时间,空间,风物,人物,动物,统统都在这个世界中进行着永恒的、生生不息的、环环相扣的生存活动,它们在永无休止地相互遭遇着——动物遭遇人物,风物与动物、人物又进行种种置换,时间和空间也在遭遇中生成其他。有许多时候,是那个人周遭的世界比人更强大,是它毁灭着人类,也激发着人类,更是它创造着人类。这种对境遇的感悟是建立在生态世界之上的,是那些终于悟到了自然奥秘、懂得自然语言的人才有可能描述出来的。这正是《杂色》之所以成为这样一部小说的奥秘。

我们发现,王蒙在这部三万多字的小说中,几乎用了一多半的篇幅来描写自然,描写人之外的那个客观世界,但那个客观世界又是完全通过曹千里的个性目光和个性语言去解读的。

《杂色》中的客观世界,主要以空间叙事来完成。苏联著名文艺学家巴赫金将小说的场所归结为四大空间意象:道路、城堡、沙龙、门坎。在这里,空间叙述必须实现小说家的美学目的,必须保证人物获得最切合他的表演才能的舞台。

而空间叙事也恰恰是现代小说叙事重要组成部分,既与叙述时间相互组合渗透,又具有相对独立的意义;既是考验一个作家功力的重要文字战场,也传递着他对世间万物位置的坐标认识。倘若《杂色》中的马仅仅是人的象征,是自我的外化,那么,作者是不可能投入如此之大的心力,包括篇幅格局,包括文字修辞来细细描述它的。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发现作者通过曹千里对一个马厩的描写是何等地细致:

从马厩向外望去,干打垒的土墙东倒西歪,接头处裂出了愈来愈宽的缝子,有的缝子里已经长出了耐旱的、多刺的植物了——多可惜,扎根扎错了地方,生命力再强也难以成材!

王蒙写到了马喝水,他竟然用了那么多的篇幅来写那马喝第一口水:

然而马怎么了?它要喝水?那就请喝吧,请。曹千里放开缰绳。老马伸开了脖子了,它的嘴已经够到水了,但它还是拼命向前延伸。它的脖子本来就长,这下子就更长了,长得已经不像一匹马,而像一种丑陋的怪物了。可这使曹千里真的有点紧张了,他觉得自己的重心也在往前倾,而前边又是无依无靠,既抓不住鬃毛又不能搂住马脖子了。于是,他夹紧了双腿,难挨地等待着老马快快把水喝完。然而马却偏偏不喝了,它伸着、探着脖子挪动了步子。难道这同一条河里的水还有什么需要选择的吗?这匹该死的马究竟嗅个什么劲儿呢?难道每一朵浪花还都有各自不同的气味儿吗?噗哧,马脚往前一陷,曹千里往前一晃,差点没有喊出声来,这不是诚心要把你甩到水流里去吗?这究竟是安的什么心?

他写到冰雹:

听到了愈来愈近的沙沙声。这不像雨声,而是更像同时撕裂一千匹布,或是同时射出一千支箭,或者干脆是同时打开一千口沸腾着的开水锅的声音。天更黑了,阴影吞噬着地面和山峰。风呜呜地打着转,吹得草七倒八歪。一个大的闪电,望不到头的草地变成了惨白色。一声劈天砸地的炸雷,曹千里一下子就陷入到狂乱的打击之中去了,不知是什么东西忽然蒙头盖脸地打来。开始他以为是石子,甚至以为是枪林弹雨,他受到了猝不及防的袭击。他随即看清了这亮晶晶的、有拇指肚那么大的“子弹”乃是一些个冰球,是雹子!好一场大雹子!霎时间草地上已经铺了一层冰雹,冰雹在闪亮,在滚动,在抖落,在消失。他的头、背、胳膊也被冰雹打了个不亦乐乎,他不由得用手捂住头,标准的抱头鼠窜的姿势,这可是要打破脑袋的呀!噢,马脖子上也出现了冰雹啦,多么威风的草原的天空!

大量的关于自然情景的描述,固然我们可以说并非王蒙的创造,乃是十八世纪以来浪漫主义文学创作的典型手法。然而当此上世纪八十年代,在现代及后现代文学此起彼伏的20世纪,这样的文学表达,对一个成熟及有创新力的作家,无疑是相当冒险的手法,如果没有自觉的文学创作意识,是很难坚持这样的文学叙述风格的。

我在反复阅读《杂色》的日子里,突然想起了多年前王蒙老师给我打过的一个电话,那是在他读了我的中篇小说《柳浪闻莺》之后,他认为我那部小说,其实是一部长篇小说的容量。现在,我理解此建议的本意是说:文学对周围世界,是要有一种境遇式的认识与解读的,一个很多的,很丰富的,很错综的,很悠久的,很无垠的,有很多时候也很酱缸的存在,这就是一个生态世界,您不把这个存在物态展示出来,你笔下的一切就将失去坐标,生存世界的稀薄亦会由此给你带来主体内容表达的单薄。

王蒙在《杂色》中对自然景观一路下来的详细描写,显然是一种自觉的写作,是他多年来在新疆生活,在新疆这样一个大生存环境中,对大自然与人之间关系的深沉独特感受。我们可以分明地看到他在这片大地上的五味杂陈,而一旦离开那里,情感又将怎么样地哽咽在喉头。眸然回首,长歌当哭,如赋如诗,如数家珍,揽物之情,一泄千里,构成了他《杂色》中的叙述风格。

然而,仅仅将自然世界一一描摹,哪怕惟妙惟肖,也是并不构成生态境遇的,它必须是这个大千世界中各种存在物的遭遇。而在《杂色》中,它就恰恰构成了各种存在的互相激荡,触动,是它们托扶着人类这一存在物,向着理想世界升华,和谐,美好,壮观,读《杂色》结尾,耳边响起的是贝多芬的《欢乐颂》。

也正是如此,《杂色》中的一个人与一匹马,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对话关系。这种对话关系的形式,以一种语句方式,我将它定名为祈使句来进行。一开始仿佛总是在自言自语,继而进入对外部世界的夹述夹议,一路行来,这种对境遇的对话始终不歇——有时抱怨,有时牢骚,有时咆哮,有时无语,有时重叠,感慨处让我想起屠格涅夫,议论处又让我想起陀思妥耶夫斯基,抒情时则让我想起帕斯捷尔纳克。你、我、他的叙述角度转换,揭示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存境况,而王蒙在《杂色》中的语言运用,也使我想起“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因为叙述者时而进入人物内心,呈现自语状,时而被那个他所处的境遇强烈吸引,便成为对客体世界的描述、抒情,甚至歌唱;时而两条线纠缠不休,发生矛盾,抱怨开始;这样的叙事方式呈现出万花筒式的复调魅力,“使叙述中水火不相容的因素服从于统一的哲理构思,服从于旋风般的事变”(格罗斯曼)。

而当马突然开口说话:

“让我跑一次吧!”马忽然说话了,“让我跑一次吧,”它又说,清清楚楚,声泪俱下,“我只需要一次,一次机会,让我拿出最大的力量跑一次吧!”

“让它跑!让它跑!”风说。

“我在飞,我在飞!”鹰说着,展开了自己黑褐色的翅膀。

“它能,它能……”流水诉说,好像在求情。

“让他跑!让她跑!让他飞!让她飞!让它跑!让它飞!”

这时候,那些让我联想起的俄罗斯的文学前辈们消失了,王蒙鲜明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让马儿说话,是马儿在激励他,是世间万物与小说主人公交流的最高方式。正是马儿所属的那个世界在营养他,为他舐舔伤口,擦干眼泪,唤醒内心美好记忆,而那些风雷雨电,那些溪水雪山,奶茶,马奶子酒,女售货员鼻梁上的一条细纹,所有的一切都是恰到好处之时到来的,神奇到让人无法用逻辑推理。它们不是来为人类服务的,它们是来拯救人类的,在《杂色》中,就是杂色马代表的那个世界来拯救落魄书生曹千里的。这匹马带着这个身心交瘁的人,进入了神奇的生态隧道,让他看到了那个神奇的世界:

终于,曹千里骑着这匹马唱起来了。他的嘹亮的歌声震动着山谷。歌声振奋了老马,老马奔跑起来了。它四蹄腾空,如风,如电。好像一头鲸鱼在发光的海浪里游泳,被征服的海洋被从中间划开,恭恭敬敬地从两端向后退去。好像一枚火箭在发光的天空运行,群星在列队欢呼,舞蹈。眼前是一道又一道的光柱,白光,红光,蓝光,绿光,青光,黄光,彩色的光柱照耀着绚丽的、千变万化的世界。耳边是一阵阵的风的呼啸,山风,海风,高原的风和高空的风,还有万千生物的呼啸,虎与狮,豹与猿……而且,正是在跑起来以后,马变得平稳了,马背平稳得像是安乐椅,它所有的那些毛病也都没有了,前进,向前,只知道飞快地向前……

《杂色》的最后一段结尾,是叙述许多年以后的曹千里对那片草地与那匹马的怀想。直到今天我依旧不能够确定,这个结尾是有好,还是没有好。但这个结尾反过来让我产生这样一个思考:那就是许多年以后,倘若曹千里境遇依旧,最后郁郁而死在那片产生过飞翔的草原的时候,那一天的境遇,依旧有意义吗?

我想,它当然是有意义的,或许更有意义。因为那一天,在所有的一切都经历巨变后,无论人,动物,植物,风物,时间,空间,在所有的节点上,达到一个最和谐的点上。这个名叫曹千里的人,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因此算是精彩地活过了。这一天,一匹马引领着他,使他此生不曾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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