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天爵生平述略

2014-02-12 16:10刘永海武善忠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刘永海,武善忠

(1. 唐山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河北 唐山 063000;2.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系,河北 石家庄 050228)

历史学研究

苏天爵生平述略

刘永海1,武善忠2

(1. 唐山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河北 唐山 063000;2.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系,河北 石家庄 050228)

苏天爵是元代著名的历史人物。从籍贯家世、国子求学、任职翰林、秉公执法、为官江浙等几个阶段对苏天爵的生平加以考述。

苏天爵;生平;考略

一、籍贯家世

苏天爵(1294-1352),元代著名官员、学者,字伯修,真定(河北正定)人,学者因所居称之为滋溪先生。

曾高祖苏公彦,“韫德弗仕”[1,卷五五,邓文原《苏府君墓表》]。高祖苏元老,又称玉城翁,“资淳厚,仪状伟然,尝慷慨有大志”,卒于至元十三年(1276),享年八十六[2,卷一四,《真定苏氏先瑩碑》],一说九十[3,卷四七,《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苏公神道碑》]。娶孙氏,一子。曾祖苏诚,字诚夫,“少长戎马,尚气节,喜施与,犹谨孝养”。金末曾一度“以其家从金主徙汴”,金亡后返回故里,“居久之,遂以资雄其乡,乐周人之急”;苏诚非常注意对子女的教育,“时郡邑新定,无知学者,独能教其子,为郡人先”[1,卷三一,宋本《滋溪书堂记》]。苏诚初至真定,便着手积攒图书。“买别墅县之新市,作屋三楹,置书数十卷”,且以独能教其子闻名乡里[1,卷三一,宋本《滋溪书堂记》]。卒于大德二年(1298),享年七十八。娶毕氏,子五人,曰荣祖、曰立、曰实、曰信、曰德顺。祖荣祖,字显之,以其斋而号威如,人称“威如先生”。荣祖“幼颖悟,善学”,为人以孝悌闻,“事师犹谨,有疾,亲奉之”,对朋友以诚相待,令人宾服。荣祖“家藏书数百卷,手录雠校不倦”,随着苏氏藏书尺积寸累,代有增益,荣祖因其书屋筑于滋溪北岸名其曰“滋溪书堂”,他也成为远近闻名的学者。荣祖在学术上有独到的见解,曾“因金《大明历》,积算为书数篇”,荣祖一度从都转运使辟,监真定税务,以廉平称。未几,以亲老辞去,不复仕终身,年三十七而卒,时至元十二年(1275)[2,卷一四,《真定苏氏先瑩碑》]。娶吴氏,子二,长志道,次殇,女二。祖母吴氏,卒于至元二十三年(1286)。外祖父刘成,字立甫,“貌魁岸奇伟”,卒于延祐三年(1316),享年八十有四[1,卷五五,马祖常《征行百户刘君墓碣铭》]。

天爵父苏志道(1261-1320),字子宁,以吏起家,历任山西河东道按察司书吏,监察御史书吏转户部令史,吏枢密院中书掾,出官承直郎,中书省检校官,刑部主事,枢密院断事府经历,岭北省郎中。“好读书,尤尊信《大学》及陆宣公《奏议》,未尝去左右。笃于教子,馀奉辄买书遗之”[2,卷一五,《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苏公墓碑》]。又“尝因公事至江之南,获万余卷以归。”[1,卷三一,宋本《滋溪书堂记》]有能名,“终始不离吏事,然皆有可称者”,“未尝一事苟废其职者也”。尤其是参与处理江南白云宗狱及岭北赈济饥民事件,颇有声誉[2,卷一五,《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苏公墓碑》]。朝廷处理白云宗狱时,苏志道任职于户部,得以参预。办案期间,他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两年之内,“五往返京师,以具狱上”[2,卷一五,《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苏公墓碑》],出色地完成了朝廷的使命,打击了白云宗的势力。延祐三年(1316),岭北地区爆发脱忽(火)赤叛乱,时谓“关陕之变”。恰逢和林地区遭遇罕见的雪灾。岭北地区竟然出现“强者相食,弱者相枕籍死”的境况,若不及时救助,必将酿成大祸,而和林财政上却捉襟见肘,“时仓储仅五万石米、八十万钱”[3,卷四七,《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苏公神道碑》]。面对如此严峻的态势,朝廷选派官吏至和林赈救,但慑于和林地区动荡的社会和恶劣的自然灾害,诸多官吏皆畏葸不前。苏志道则欣然受命,旋即启程。由于措施得法,扎实有效,和林百姓度过了这场罕见的自然灾害,苏志道也赢得了当地百姓的广泛赞誉。

苏天爵生于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四月。

二、国子求学

除了良好的家庭环境影响外,苏天爵“早岁即从同郡安敬仲先生受刘公之学”[4,赵汸《滋溪文稿序》],为安熙的入室弟子。后与藁城著名学者张在交游,并且每获多闻之益[4,卷一四,《濮州儒学教授张君墓志铭》]。天爵少年时接受的系统、严格的儒学教育,并得到名师指点,对其一生影响深远。他自己说:“少读孔氏书,见圣人居乡党,在宗庙、朝廷,动容周旋,无不中礼”[4,卷三〇,《书孔子及颜子以下七十二贤像》]。天爵博闻强记,饱读诗书,学识很快超越其师。尤其是在诗文方面,“词华淹雅,根柢深厚,蔚然称元代作者。其波澜意度,往往出入於欧、苏,突过其师远甚”[5,卷一六七《别集类二十·滋溪文稿》]。

至迟于延祐二年(1314),二十一岁的天爵入国子学。“得吴公(澄)、虞公(集)、齐公(履谦)先后为之师。故其清修笃志足以潜心大业而不惑于他歧,深识博闻足以折衷百氏而非同于玩物”[4,赵汸《滋溪文稿序》]。由于他勤奋努力,嗜学不厌,得到诸多师友赏识。虞集有《赋苏伯修滋溪书堂》诗云:“积学抱沈默,时至有攸行”,“抽简鲁史存,采诗商颂并”,赞赏苏天爵心无旁骛,沉潜典籍,研究掌故,终能厚积薄发,“身任一代文献之寄”[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

此时,朝廷尚未实行科举制,而怯薛、荫叙、吏员出职等途径对苏天爵而言也不可能,因此,欲走上仕途,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摆在苏天爵面前的只有国子学出贡一条途径。延祐四年(1317),苏天爵参加国子学生贡举公试,以应试文《碣石赋》“文雅驯美丽,考究详实”[4,马祖常《滋溪文稿跋》],被负责这次公试的马祖常拔为第一[4,马祖常《滋溪文稿跋》]。天爵得以释褐为官,“授从仕郎、大都路蓟州判官”[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官列七品,时二十四岁。

延祐七年(1320)二月,苏天爵父苏志道积劳成疾,卒于京师[4,卷三九,柳贯《题郎中苏公墓志铭后》],享年六十。同年七月,母去世[3,卷四七,《苏公神道碑铭》]。天爵同时丁内外艰,家居守丧。

三、任职翰林院

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苏天爵服孝期满,重新上任,调功德使司照磨。功德使司照磨一职,主要负责僧道管理部门的收支审计事务。任职不久,泰定元年(1324),经著名学者袁桷的举荐,苏天爵得以改翰林国史院典籍官,升应奉翰林文字[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并参与了《英宗实录》的修撰。对袁桷的举荐,苏天爵一直感激不尽,后来为袁桷写墓志铭,他把这份感激写了进去。“公喜荐士,士有所长,极口称道。”“会史馆将修《英皇实录》,今中书左丞吕思诚、翰林直学士宋褧、河南行省参政王守诚皆新擢第,公荐其才堪论撰,天爵与焉”[4,卷九,《元故翰林侍讲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赠江浙行中书省参知政事袁文清公墓志铭》]。实录系各朝皇帝的政务大事编年,能预修实录对一个封建读书人来说是一种崇高的荣耀。从此,苏天爵进入史学领域。天爵“年弱冠即有志著书”[4,欧阳玄序],现在他终于有机会施展才华,在翰林院如鱼得水。泰定四年(1327),升为任应奉翰林文字、承直郎、同知制浩、兼国史院编修官。天历二年(1329)二月,立奎章阁学士院,位秩三品。至顺二年(1331)夏,翰林国史院成员扈从天子清暑上京,天爵为太史属,一同前往[4,卷二八,《题黄应奉上京纪行诗后》],并作《翰林分院题名记》,题名于壁[4,卷二,《翰林分院题名记》]。不久,升翰林修撰[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

在翰林院供职以及稍后的近十年时间里,苏天爵的学术成就比较突出。天历二年(1329),完成了在元史研究中占重要地位的《国朝名臣事略》十五卷的编纂。天历三年(即至顺元年,1330),参与了《经世大典》的修撰。元统二年(1334),凝聚了苏天爵二十年心血的元代诗文总集《元文类》七十卷也编选完成。这一时期,苏天爵还先后参与了《武宗实录》(重修)、《英宗实录》、《文宗实录》的修撰。这一系列的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基本奠定了苏天爵在学术界的地位,也赢得了士大夫阶层的广泛尊重。

四、刚直不阿,秉公执法

苏天爵一生宦海沉浮几十年,曾八次在监察系统中任职。任职期间,天爵尽心尽力,断案如神,以非凡的勇气与智慧,平反冤狱、为民请命,博得士庶广泛赞誉。其中,有三次是最受称道的。

至顺二年(1331)冬十一月,天爵由翰林修撰迁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次年正月,就职御史南台,奉命虑囚湖北。虑囚,亦作“录囚”,即讯察记录囚犯的罪状,着重审视察验讼案公正与否。元代江南湖北道所辖范围包括今湖北南部和湖南北部,“所统地大以远,其西南诸郡民獠错居,俗素犷悍,喜斗争,狱事为最繁”。苏天爵“不惮山谿之阻,獐毒之所侵加,遍履其地,虽盛暑犹夜篝灯阅文书无少倦”。苏天爵一改前任“虑囚者应故事”的作风,真抓实干,“事无巨细,必尽心焉”[7,卷一五,《苏御史治狱记》]。先后审核了沅陵民文甲案、龙光祖案、沅之麻阳民张甲、彭乙案、黄天发案、常德之桃源民卢甲、莫乙、汪丙案、印社子案、刘文贵案等冤狱。这些案件皆为死狱,苏天爵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秉公断狱,严格执法,“所平反者八事,所擿豪右之持吏而尼法者又数事”[8,卷七,《书苏伯修御史断狱记后》],“所平决未有不得其情者也”,案件的当事人“莫不心服而去”[7,卷一五,《苏御史治狱记》]。在虑囚过程中,苏天爵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富者以佃客家人死而蒙非辜”,“则直其冤”;“贫者以年饥取他人谷,因击伤之而付重议”,“则薄其罪”。这样,“所活又数十百人”[7,卷一五,《苏御史治狱记》]。这次虑囚时间虽短,同年七月即离任。在朝野内外却引起了极大的极大的关注,同样“身亲州县”多年的吴师道坦言:“狱,重事也。断狱,难事也。”“狱也者,造物不能使之生,长吏不能使之死。死者可生,生者不撼于死,其惟苏公乎!”[9,卷一八,《苏御史治狱记》]刘基也慨叹:“使人人如苏公,刑期于无,刑不难矣!”[8,卷七,《书苏伯修御史断狱记后》]在此之前,天爵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是个只知读书的儒雅君子。“昔者伯修之久处乎文儒之馆也,人第见其泯泯默默,惟沉潜载籍,若他无所能者”,出任江南行台监察御史后,天爵所显示出的“发精明于温厚之中”[10,卷五,《送苏伯修治书西台诗序》],使“冤者信,罪者得”[3,卷七二,《题苏伯修治狱记》],彻底改变了人们对他的看法。友人黄溍将其治狱事迹辑为《苏御史治狱记》,以广其传。

元统元年(1333),苏天爵改监察御史,在官四月,上奏疏凡四十五,后来他自己将这些奏疏编为《松厅章疏》五卷,今佚。天爵的奏疏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自圣躬至于朝廷政令,稽古礼文,闾阎幽隐,其关乎大体,系乎得失,知无不言。”[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但主要集中于“进贤”和“退不肖”两个方面。天爵推举的百有九人,既有“世臣耆德与一时之名流”,也有“外官下吏草泽之士”,只要属于贤能之士,则弗有遗漏。所劾五人,“皆权要所举”[7,卷二二,《读苏御史奏稿》]。除了举荐贤能、劾纠贪枉之外,苏天爵还在奏疏中言及“当畏天变,奉宗庙,保圣德,止田猎,大臣不当增广居第。凡政治之未善,民隐之未恤,风俗之未正”等内容,无论监察还是匡谏,“道足以事明主,气足以肃群慝,学足以达古今之变,智足以周天下之虑”[10,卷一三,《跋松厅章疏》]。处处显示出他对时政鞭辟入里的分析,也渗透出他对皇朝的忠诚。

苏天爵第三次从事监察事务是在至正五年(1345),这一年他“出为山东道肃政廉访使,寻召还集贤,充京畿奉使宣抚”[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元顺帝即位后,政治形势已经非常混乱,元政府采取了“遣官分道奉使宣抚”的办法,试图通过“询民疾苦,疏滌冤滞,蠲除烦苛”等措施[4,卷四一,《顺帝纪四》],来缓解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这些措施的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由于奉使之人大多虚应故事,漠然处之,“使者所至,持诉牒遮马首号呼者千百余辈,皆漫不加省,不过即官署一布德音而去”[11,卷五,《书苏奉使本末后》],因而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然而,在奉使宣抚中,也有极少数时刻以苍生为念,不忘“圣天子属以何事”[11,卷五,《书苏奉使本末后》]的佼佼者,苏天爵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苏天爵在这一段任职期间,继续他一贯的大刀阔斧的作风,“所历神州赤县三十处,罢斥官吏百八十六人”,他“知无不言,言无顾忌,夙夜谋画,须发尽白。”[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向朝廷奏报的公事包括关于百姓疾苦方面的二百八十九件,关于兴废利病方面的五十七件,关于禁革科扰方面的四十九件,关于均平差役方面的二十三件,关于平反冤狱方面的一十六件,关于昭雪改正方面的二十二件,关于追问贓污方面的七十六件,关于责罚稽违方面的七十一件,关于断革凶冤方面的三十六件,关于体察纠劾方面的五件,关于审理罪囚方面的九十七件,关于建白时政方面的二十一件,关于勉励学校方面三件,关于劝课农桑方面的四件,关于荐举官吏方面的一十四件[11,卷五,《书苏奉使本末后》]。《元史》则记载其“究民所疾苦,察吏之奸贪,其兴除者七百八十有三事,其纠劾者九百四十有九人”[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天爵所奏事件,都查有实据,“一因民情而己无所兴,非惟不能造端以求釁,亦未尝废务以市恩”,“当时黎庶感悦”,百姓以“包待制”称之[11,卷五,《书苏奉使本末后》]。苏天爵还写了《禁治死损罪囚》、《乞详定斗殴杀人罪》、《论河南协从詿误》等奏章,阐明自己对刑狱等问题的看法。

除了以上三次外,苏天爵还担任过御史台都事、淮东道肃政廉访使、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山东道肃政廉访使等职,在不同的职务上都有不俗政绩。正是因为苏天爵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因而得罪了包括丞相在内的大批达官贵人,“竟坐不称职罢归”[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

五、为官江浙,征战沙场

至正六年(1346)年秋,被罢官的苏天爵回到家乡。他凭高览远,若有感怀,于是因高为台,筑土为固,结栏于周,构屋其上。台成后,取晋代陶渊明《归去来辞》中“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之句,匾名曰“舒啸”,借以表明心志。苏天爵自为官以来,始终抱有一颗“忠君爱物之心”,“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而思所以致君泽民”。用心如此,朝廷竟然以“不称职”之名罢其官,怎能不令人“登台而舒啸”呢![12,卷二,《舒啸台记》]朝廷的这种做法让正直之士十分寒心,也与朝廷信誓旦旦要整饬吏治的初衷相违背。难怪赵汸发出了这样的疑问:“未审庙堂之论,谓奉使当作何体?”[11,卷五,《书苏奉使本末后》]更多的士人则是“惟恐其不复出也”[13,卷六,《舒啸台记》]。

至正七年(1347),天子感觉到罢免苏天爵之事不妥,重新起用他,“复起为湖北道宣慰使、浙东道廉访使,俱未行。拜江浙行省参知政事”[6,《苏天爵传》]。朝廷“一月三进其职”的举动再一次证明了苏天爵之“行事虽不见察于一时,而未尝不显白于天下后世也”[11,卷五,《书苏奉使本末后》]。

江浙行省地大人众,最为富庶,政府的税收多源于此,财赋“居天下十七”[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事务最烦剧,故而江浙行省参知政事一职,对天爵来说是一个新的考验。但天爵在浚治河渠、整顿盐政、振肃纲维、察吏廉贪、提携后学等方面都能“条分目别,细巨不遗”[6,《苏天爵传》]。在千头万绪的事务中,天爵以为刑政问题最为重要。他认为:“祖宗混一区宇,既有民庶之众,尤以刑政之修”[4,卷二七,《乞差官录囚》]。欲刑政肃清,贵在司刑官吏得人。若不得人,必然会出现“或无罪枉陷于刑章,或有罪侥幸以苟免,以致下有冤抑之苦,上干阴阳之和”的情况[4,卷二七,《乞差官录囚》]。据天爵统计,单是至正八年(1348)十二月,江浙省共计见禁轻重罪囚一千三百一十五起,三千九百三十六名。每岁约支囚粮七八千石,冬夏衣钞若干百定。一年内,全省四道共计死损罪囚五百余人。即便江浙行省地大民繁,犯法者众,若官吏得人,治化清简,也不至于狱讼如此之多[4,卷二七,《乞差官录囚》]。为了改变这种情形,苏天爵上奏朝廷,建议“宜从都省闻奏,精选通晓刑名官员,先将各省见繋罪囚多处一一审录”[4,卷二七,《乞差官录囚》]。到来年立春,使罪状明白者各正其罪,情犯疑似者悉与辨明。达到了“国家刑罚见于施行,民庶知所畏惧而不敢犯,冤抑淹延亦得宽释而无怨恨”的结果[4,卷二七,《乞差官录囚》]。

苏天爵在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职务上不足两年,但成绩斐然,深得当地士庶爱戴。至正九年(1349)冬十月,苏天爵除大都路总管。“命下之日,街谈巷议,咸以江浙大藩方赖公(天爵)为治,不宜用彼易此”[11,卷二,《送江浙参政苏公赴大都路总管序》]。启程赴京之际,士民感怀苏天爵之恩德,为他的离去而惋惜,都相率为歌诗以表达离别之情。天爵任大都路都总管时间不长,后以疾归。不久,又出任两浙转运使。苏天爵针对当时盐法的弊病,“拯治有方,所办课为钞八十万锭,及期而足”[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

元朝后期,土地高度集中,吏治腐败愈来愈严重,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全国各地“盗贼”频发,他们或二十为群,或七八作党,白昼杀人,劫其财物。这些人“始则潜形塗面,犹恐人知,甚则鸣鼓树旗,不畏官捕”,致使“郡县闻风而避,弓兵望影而逃。生灵遭其荼毒,府库恣其攘夺”[4,卷二七,《山东建言三事》]。对此,苏天爵已经敏锐地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说,好生恶死,趋安避危,本是人之常情,现在的百姓,往往甘就死亡而为盗,这是有着深刻的原因的。“始于水旱伤农,而贫穷岁无衣食饱暖之给;次则差役频并,而官吏日有会敛侵渔之害”,是其为盗之原也[4,卷二七,《山东建言三事》]。他进一步分析道:“盖犯法而为盗则死,畏法而不为盗则饥。饥饿之与受刑,均为一死,赊死之与忍饥,祸有迟速,则民之相率而为盗,是岂得已?长民者可不为之深念乎!”爵继而痛彻指出,连年灾荒,田亩荒芜,蒿莱满野,加之苛政暴敛,百姓饥寒,“欲民之不为盗,难矣”[4,卷二七,《山东建言三事》]。他通过《山东建言三事》、《建言刑狱五事》、《灾异建白十事》、《乞免饥民夏税》、《乞差官录囚》、《论不可数赦》等奏章向朝廷提出了许多避免盗贼滋生、缓和社会矛盾的措施,如加强法制刑政、选官恤民、减轻赋役、整饬刑狱等,且他为官一生都在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上述政治思想。

彼时,蒙元帝国已全面腐朽,仅凭天爵的谏言和孤身实践,难以力挽狂澜。至正十一年(1351年),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红巾军起义。次年,起义军自淮右发展到江东,朝廷又任命苏天爵再次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总兵于饶州(治今江西省波阳县)、信州(治今江西省上饶市西北)一带剿灭“妖寇”,收复“一路六县”[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

苏天爵虽然痛恨贪官污吏的横征暴敛,同情百姓的处境,但他毕竟是封建统治集团中的一员。当朝廷委派他在江西剿杀农民起义军时,他会竭尽全力地为朝廷效力,这也正是他一生“笃实践履”精神的真实体现。在围剿农民义军过程中,“其方略之密,节制之严,虽老帅宿将不能过之”[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显示了天爵出众的组织能力。由于长年的奔波与操劳,天爵终“以忧深病积,遂卒于军中。年五十九”[6,卷一八三,《苏天爵传》],葬于其家乡今正定县北新城镇南二里许的新城铺[14]。

[1] 苏天爵.元文类[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2] 虞集.道园学古录[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3] 许有壬.至正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M].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4] 苏天爵.滋溪文稿[M].北京:中华书局,1997.

[5] 永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9.

[6] 宋濂.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7] 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C].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7.

[8] 刘基.诚意伯文集[C].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9] 吴师道.吴礼部文集[C].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

[10] 陈旅.安雅堂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M].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11] 赵汸.东山存稿(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M].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12] 朱德润.存复斋文集[C].济南:齐鲁书社,1997.

[13] 王祎.王文忠公集[C].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14] 孟繁清.苏天爵墓址考[J].中国史研究,2009(1):165.

(责任编辑、校对:郭 静)

The Life of Su Tian-jue

LIU Yong-hai1, WU Shan-zhong2

(1. Department of History and Law,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Tangshan 063000, China; 2. Department of Preschool Education, Shijiazhuang Infant Normal College, Shijiazhuang 050228, China)

Su Tian-jue is a famous historical figure in Yuan dynasty. His life is studie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his origin of family, school, office in the Hanlin academy and officials.

Su Tian-jue; life; textual research

K247

A

1009-9115(2014)03-0069-04

10.3969/j.issn.1009-9115.2014.03.018

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SD135013)

2013-09-26

刘永海(1968-),男,河北遵化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等。